公正司法(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解说词(第五集)

公正司法(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解说词(第五集)

【序】

【解说词】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一切为了人民,作为中国共产党建设法治中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是一座引领法治中国建设航船不断前行的鲜明航标。

【解说词】

2013年2月2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

【解说词】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鲜明地提出“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司法机关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让公平正义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正义的阳光。

《法治中国》第五集 

公正司法(下)

【解说词】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司法机关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出更加透明、更加便民的“阳光司法”新举措,让司法公正体现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更体现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中。

【解说词】

这张照片记录了2014年冬天,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门口,群众排队等候立案的场景。

【同期】律师  唐春林

当时通州法院立案的人特别多,我是早上4点半起来排队,当时到立案窗口拿号一看,拿了一个70多号,上午立案肯定没戏,还得等到下午才能立上。

【解说词】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过去一提起打官司,老百姓往往会联想到这“三难”。

要使整个司法渠道畅通,更好地保障百姓的诉讼权益,就要进一步改革制度。

按照中央部署,从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同期】律师  唐春林

之前一个案子得跑两三趟,才能立上,但是现在我一天能立十几个案子,然后办起案子来效率提高了很多。

【解说词】

从以往的“立案审查制”到现在的“立案登记制”,两字之差,降低的是当事人的诉讼门槛,保障的是当事人的基本诉权,收获的是当事人的司法信心。

【解说词】

老张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的一个建筑工地工作,他和十多位工友的血汗钱迟迟不能兑现。怀着忐忑的心情,老张来到通州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同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何琳

你有没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您是在通州给他干的这个活?

【解说词】

出乎意料,简单明了几个步骤,老张立案成功。

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采取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多种便民措施,2016年全年收案6万多件,案件增长了,来立案的群众排的队伍却越来越短了。

【同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于俊平

让大量的纠纷通过正当的途径、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避免这些基本的司法需求受到压抑之后,产生私力救济的一些影响,会动摇社会的稳定基础。

【解说词】

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全国法院一审受案数由2014年的1500多万件增加到2016年的2300多万件,95%的案件当场立案。曾经让百姓慨叹多年的立案难,如今已成过去时。

【同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少平

立案登记制改革以后,我们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中心,使司法为民更加规范,更加具体,总体上对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打官司再也不存在立案难了,从长远来看,对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司法制度的完善,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解说词】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效率影响司法形象。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愈加突出。

如果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花费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过高,同样有悖公正。司法机关不断探索新机制,优化配置司法资源,司法效率和公正得到双提升。

【字幕】2017年2月28日

【同期】庭审现场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的规定……

【解说词】

今天的庭审,伍建卿法官将一次性审理7宗案件。

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收受的案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众多,该类案件的原告一般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被告是小额贷款的个人,由于案情简单、证据规范、被告人数众多,法官可以对此类案件在庭审前集中核对证据,庭审时简化流程、集中审理。伍建卿法官就曾经创造了在一天之内开庭审理7批共170多宗案件的纪录,其中一次开庭就审理了90宗案件。

【同期】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官  伍建卿

原来五个法官开五次庭,现在就变成我一个法官开一次庭,所以在送达和开庭这一块节约了大量的时间。

【解说词】

繁简分流,就是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以更小的司法成本、更好更快办理更多案件,让更多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繁简分流,“简”去的,是简单案件中的重复繁琐,是老百姓的司法诉累;不减的,是对司法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的有力维护,是对公正高效权威的严格要求。

【解说词】

2015年8月,北京市民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两周后高某被批准逮捕。如果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高某要在看守所里待上半年左右。高某刚到看守所的第三天,律师徐卫平就找到他说了一件事,高某一下子看到了盼头。

【同期】律师  徐卫平

你同意速裁程序,是吗?

【同期】高某

他问我同不同意走这个速裁程序,说速裁程序要比原来那个程序反而要快,我说同意。

【解说词】

刑事速裁程序是一种全新的刑事诉讼程序,也是刑事诉讼的快车道。这种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接受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盗窃、诈骗、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是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单位之一。

【同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郑红艳

(以前)这类案件移送到法院之后,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往往已经有四到六个月了,那么对于这些轻微刑事案件,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非常被动,有可能最终判决的时候就可能关多久判多久。

【解说词】

启动速裁程序后,这起案件很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第二天,海淀法院便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解说词】

从2014年试点起两年里,试点法院速裁案件超过90%立案后10日内审结,被告人上诉率仅为2%,审判效果和诉讼效率明显提升,有效避免“刑期倒挂”现象,推动了当事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2016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刑事速裁程序试点经验基础上,授权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至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迈出关键一步,为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制度,提升司法公正效率提供了实践基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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