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部署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部署

摘要:加强党内法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关键在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政治性、政策性、理论性都非常强,需要有专业化、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作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之际,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并作出统筹部署,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截至2017年初,一大批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党内法规出台,共制定修订74部党内法规,超过现行有效的170多部党内法规的40%,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

同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党内法规制度系统性、协调性还不够,主要是:基础主干性党内法规不够齐全,不少法规制度空白依然存在;配套法规制度跟不上,影响上下紧密衔接制度合力的形成;一些法规制度冲突重复、叠床架屋,还有一些法规制度老化,明显滞后于实践。对此,《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能否持续、能否取得彻底胜利,根本上就看党内法规体系能否不断完善并得到有力执行。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意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首次明确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这表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仅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同国家法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密切相关,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相关,从而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提升到新的高度。

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实践中,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存在重制定、轻实施的问题,以致制度空转,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出现“破窗效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具体就是既要注重抓好定制立规工作,又要下大气力抓贯彻执行,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地。制定党内法规制度必须牢牢抓住质量这个关键,方向要正确、内容要科学、程序要规范,保证每项党内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要坚持探索在前、总结在后,鼓励基层试点,探索赋予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党委在基层党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定权,为依规治党提供更多的基层实践经验。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

加快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意见》首次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内涵和内容作了界定。指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在内容上,《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1+4”的基本框架,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4大板块。具体而言,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就是要以党章为根本,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夯实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制度基础;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为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证;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党的制度建设,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切实规范对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监督、考核、奖惩、保障等,确保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加强党内法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关键在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政治性、政策性、理论性都非常强,需要有专业化、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作保障。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对党内法规的研究重视不够,人才培养不足,党内法规人才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对此,《意见》首次明确了党内法规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和目标,提出要制订党内法规人才发展规划,建设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理论研究队伍、后备人才队伍,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勇于担当负责、甘于吃苦奉献的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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