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铸牢人民军队永远不变的军魂(2)

切实铸牢人民军队永远不变的军魂(2)

摘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在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人民军队在各种斗争考验面前,始终以坚强的党性原则和严格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

用好用实“定海神针”,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有一整套制度作保证的,起“定海神针”作用的是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这一“定海神针”是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军队的长期实践中探索和确立起来的,经过历史磨砺,愈益发出璀璨光芒。

当前,贯彻落实这一制度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一些同志身上还存在着不真懂、不会用的问题。有的没有从政治的高度认清其重要地位,对未来信息化战争中要不要坚持党委制、双首长制存在模糊认识;有的没有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把握其内在机理,要么把“班长”当作“家长”,要么把党委常委会开成首长办公会;更有甚者,随意简化或变通程序,把个别酝酿变成了个别授意。这些认知上的偏差、行动上的偏误影响和妨碍了这一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会削弱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行动的自觉来源于认识的深入,我们要加强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的学习教育,深入理解党委在部队建设中的领导地位、领导原则和领导方式,正确把握党委集体领导和首长分工负责、常委会和首长办公会、党委会和作战会、集体决定和首长临机处置等关系,增强依靠制度作决策、抓落实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这一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制度的力量依赖于制度的执行,我们要因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强化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的执行力度。在目前部队担负战备、训练、改革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党委必须集中精力对涉及全局的一切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大事小事都上会。着力强化党委成员的党性原则,坚决排除庸俗关系、利益驱使、好人主义等因素的干扰;不断提高党委成员议事能力,真正提高党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着眼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和新型作战力量特点,军政首长既要各司其职,防止争权越权情形的出现;又要紧密配合,防止把分管的工作搞成“独立王国”。

选准选好中坚骨干,切实确保对党忠诚度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军队好干部的标准,首要的一条就是对党忠诚。“天下至德,莫大乎忠”,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绝对忠诚于党,是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品质。我军之所以能够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关键是从政治上考察和使用干部。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出现闪失,出了问题就不是小问题,政治上出了问题危害更大,这方面教训在我党我军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过。历史给我们以深刻启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事业取人的政治责任、组织选人的把关作用、制度用人的刚性约束,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才能形成良好的风气导引,才能确保枪杆子始终掌握在忠于党的可靠的人手中。

军队任何时候都要听中央的话,听党的话,选人也要选听党的话的人。考核一个干部是否绝对忠诚于党,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要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决策指示的表现,考察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考察带领部队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情况,考察对待名利得失的态度。考核一个干部是否忠诚于党,既要坚持制度化,又要保持常态化。要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明晰标准、规范方法、健全机制,引导干部修共产党人“金刚不坏之身”,涵养共产党人的坚强党性。同时,不能仅通过一两件事上的表态、表现就下结论,而是要看长期的表现、一贯的言行。

“知能不举,则为失材;知恶不黜,则为祸始。”坚持党管干部、组织选人,是我党我军重大政治和组织原则,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治本之举。选人用人要做到风清气正,必须坚持党委集体研究任用干部,规范党委、领导和政治机关在选人用人中的权责,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规矩、按程序选人用人,研究探索干部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有效办法,必须防止出现党委集体决定任用干部变成领导个人使用干部。要规范党委、领导和政治机关在选人用人中的权责,构建考核、选拔、任用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发挥政治机关在组织考核和提名推荐干部中的主体作用。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决反对找关系、跑门路,坚决反对打招呼、递条子,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尤其要防止和克服搞“小山头”、“小团体”,这要作为一个涉及政治原则的重大问题加以明确。必须加强干部部门建设,要按照忠诚可靠、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甘为人梯、清正廉洁的原则加强自身建设,为选好人用好人提供保证。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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