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摘要:我们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最大国情,但初级阶段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牢牢把握这一最大国情的同时,还应充分了解其不断变化的特点,及时研究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习近平同志在“7·26”重要讲话中强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实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更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这一重要论述,直接关系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部署,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学习领会。

党的基本路线符合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必须毫不动摇继续坚持

对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要领导人民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必须正确认识和判断所处的发展阶段,并由此出发确定党在这一阶段的基本路线。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重要认识成果,但也经历了严重失误和曲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拨乱反正,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代。经过实践探索和深刻反思,我们党形成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战略判断,进而确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一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这一基本路线的形成,体现了我们党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深刻认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形成社会基本矛盾,制约着整个社会结构体系的存在和发展;其中,生产力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起着最终决定作用。当然,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状况是不同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之前,旧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旧的上层建筑又极力维护旧的经济基础,因而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变,通过社会革命来解决矛盾。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之后,在新的生产关系推动下大力发展生产力便成为社会的根本任务。这个问题能否解决,从根本上制约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以,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把经济建设摆在中心位置,就成为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从根本性质上说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因而必须坚持;但在一些具体环节和方面以及作为基本制度实现形式的具体体制上,仍存在各种不适应的情况,所以又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调整和完善。由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便成为不可或缺的两个基本点。

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实际看,我们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虽然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但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一特殊条件下,发展生产力这一根本任务更加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要求我们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尽快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应看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制度设计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苏联模式,形成了一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逐渐显露出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弊端,需要通过全面改革建立更加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新体制。当然,这种改革不是要改变基本制度,而是要为社会主义制度寻找更为适宜的实现形式。这样一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中便有了特殊的内涵,反映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特点。

正因如此,我们党对这一基本路线特别重视和强调。党的十三大对基本路线的内容作出了明确概括和阐述,党的十四大将其正式写入党章。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都一以贯之地突出强调这一基本路线,要求全党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风险,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坚持。正是在这一基本路线的指引下,我们党带领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全面实行改革开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实践充分证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符合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我们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因而必须继续坚持下去。正如习近平同志一再指出的:“党的基本路线是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我们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兴国之要、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国之路,不能有丝毫动摇。”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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