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智锋:十八大以来中国影视文化发展的新法规与新举措(4)

摘要: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影视文化的发展方面出台了许多新法规与新举措。这些法规与举措为中国影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中国影视出现的负面问题进行了批判和惩治,为促进中国影视市场和产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6年6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推出了《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是为了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而制定的法规,此举标志着广电总局将大力扶持原创节目模式,叫停“天价”引进版权行为。

同年7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又推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这个意见强调要促进广播电视媒体转型升级,提升广播电视媒体在网络空间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同年8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包含九点内容:一是坚持把正确导向放在首要位置,以主旋律、正能量主导社会类、娱乐类新闻,牢牢坚持导向管理全流程、全覆盖。二是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聚焦主流,反映进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三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健康格调品位,积极传播真善美。四是加强议题设置和舆论引导,提高议题设置的准确性、主动性,引导社会舆论话题。五是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六是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和队伍建设,组织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等教育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的党性原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七是加强属地管理和监听监看工作,加强指导检查,严肃追究问责,加强分析研判。八是加强机构考核和评优评奖管理,把社会类、娱乐类新闻导向考评与机构考核、评优评奖工作挂钩,强化约束、倡优汰劣。九是加强节目版权保护和流向管理,提高版权意识,管好节目资源流向。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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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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