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家人 同过好日子(2)

都是一家人 同过好日子(2)

摘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不仅仅是民族工作,而是全局工作;不仅仅是民族地区的发展,而是全省的全面发展;不仅仅是云南的事,而是国家的战略。”云南省民委主任李四明话语铿锵有力。

共生共荣和谐发展

仅2013—2016年就投入民族发展资金近14亿元

每逢昆明市金星社区举办“民族团结百家宴”,已经搬离社区7年的彝族妇女夏桂仙都会赶过来。“这有我的老姐妹,虽然民族不同,但感情难舍难分。”

这样的社区,在云南并非个案。

云南省通过推进“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仅2013—2016年就投入民族发展资金近14亿元,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超过85亿元,实施了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乡镇、1078个示范村(特色村寨、社区)和1万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建设,打造了一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特色示范村镇,涌现出昆明市金星社区、贡山县独龙江乡和高德荣等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和模范,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云南省将示范区建设责任制作为抓手,签订责任书13977份,全省所有州市、县区、乡镇实现全覆盖,并延伸到村委会和寺观教堂。在农村,普遍推行民族团结公约;在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在边疆民族地区,用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民族政策和知识宣传普及;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通过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民族文化发展观,云南形成各民族文化共生共荣、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构筑起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李四明说。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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