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言传身教”引导儿童合理“触网”

以“言传身教”引导儿童合理“触网”

最近发布的一份广东省少年儿童网络素养状况调研报告显示,儿童“触网”出现明显的低龄化趋势,超过23%的学龄前儿童(3—6岁)每天使用网络的时间在30分钟以上,5岁时使用网络时间超过30分钟的儿童达到31.9%。8.5%的7岁儿童进行过网购,14.4%的7岁儿童在网上发布图片、视频或文字,一些儿童3岁就开始使用QQ和微信,10岁时QQ接触率达到52.9%。消息一出,引发舆论热议。

网络对于儿童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为儿童带去更加丰富多彩的感官世界和更加形象生动的知识空间,让孩子的童年多一份精彩。然而,另一方面,参差不齐的网络内容、充满诱惑的网络空间,容易让自制力和判断力还未完全形成的儿童深陷其中,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和成长。对此,引导儿童合理“触网”,在享受网络精彩的同时有效规避伤害,是网络时代必须面对的课题。其中,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应承担网络素养教育这一重责,其中,家庭作为儿童的第一课堂,父母作为儿童的启蒙老师,应当承担首要责任。

当前,关于儿童的年龄范围,争议很多,但通常情况下是指学龄前和小学阶段。处于这个阶段的孩子往往比幼儿时期多了自主性和探索的好奇心,但还没有出现青少年时期的叛逆特点,所以,此时父母之于儿童具有绝对的权威和强大的示范效应。而这一点既能解释儿童过早“触网”的原因,也能为父母选择“言传身教”提供依据。

现实生活中,人们总能看到这样的场景,在公共场合,儿童哭闹,家长递上手机“完事”;在家里,儿童要求陪玩,家长送上平板电脑“了事”。更有甚者,或是全家都用手机来消遣,分别成为安静的个体,或是家长一边训斥孩子对网络的过度依赖,另一边自己却始终放不下手机,等等。这些随处可见的场景,是儿童过早“触网”的生动体现和最好例证,其反映出的责任主体表面上是手机或网络,但实际却是树立坏榜样的家长。对此,要想逐步引导儿童合理“触网”,家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言传身教”是家长履职尽责的最佳选择。

要善“言传”,让儿童提早树立合理“触网”的规矩意识。培养规矩意识是引导孩子树立健康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必须认真对待,把“善”字做实。在发现孩子对网络感兴趣的第一时间,陪着孩子一起“触网”,在“触网”中同时告诉孩子网络的乐趣和危害,初步建立孩子对网络的认知;在孩子提出“触网”需求之时,提前说明“触网”的具体要求,比如触屏的距离远近和时间长短,并严格对照执行,培养孩子的自律意识;面对孩子在“触网”前期的无理取闹,要及时树立家长的权威,把理由和处理方式说在前面,并遵照执行,培养孩子的敬畏之心。如此“言传”,把教育前置、用道理奠基,才能用家长的“善”换来孩子的“懂”。

要勤“身教”,让儿童牢固树立合理“触网”的行动自觉。孩子生来就是模仿天才,而家长是孩子模范的第一对象。对此,“身教”是引导孩子合理“触网”的必然要求,而“身教”的首要原则就是“勤”。勤陪伴,陪伴是最好的老师,陪伴可以增加孩子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减少孩子对网络的需求,降低对网络的依赖;勤示范,示范是最形象的教材,在每一次“言传”之后,在每一个不同场合,家长都应把握机会亲身示范,为孩子的“触网”行为树立好榜样;勤约束,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家长要对自己严格约束,尽早打破侥幸心理,莫给孩子质疑的机会。如此“身教”,把陪伴、示范和约束结合起来,才能用家长的“勤”换孩子的“行”。

引导儿童合理“触网”,人人有责,而家长首当其冲。唯有把“言传身教”进行到底,儿童才能在家长保护下畅游网络、享受精彩。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17/0929/967747.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湖北鄂州花湖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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