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在绵竹市富新镇,绵东供电公司法律宣传人员利用该镇赶集日,向来往群众宣传电力法律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冬季安全用电知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在2017年12月4日中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绵东供电公司坚持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用户法律意识,组织该公司法律、营销、安质部等相关专业工作人员,联合绵竹市电力公安警务室,走上街头,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宣传活动当天,该公司在绵竹市富新镇街头设立法制宣传咨询台、摆放《宪法》、《电力安全生产法》等展板;积极向来往群众发放《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图册》、《安全用电手册》等相关宣传资料,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冬季安全用电和依法用电等相关知识,耐心解答咨询人提出的每一个安全用电问题;引导广大电力客户树立“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的法律意识,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电力法律法规,主动保护电力设施,共同营造依法依规用电,安全科学用电的良好氛围。
寒冷的冬天阻挡不了电力职工宣传电力法的热情,也感动着广大的电力用户,他们纷纷上前索要电力法宣传手册和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材料在一个小时内发放一空,当天该公司接受用电咨询达50余人次。
每年的“12.4”普法活动,已经成为了绵东公司“外树形象”的重要窗口,通过开展普法教育,使广大用电客户在学习安全用电、合规用电的同时,拉近了与供电公司员工的距离,加深了广大用户对电力企业的了解和认识,使电力企业的社会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