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曙宏:建设法治政府(2)

袁曙宏:建设法治政府(2)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

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法治政府的第一位要求。

政府职能科学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职能是政府的核心,职能科学是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准,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是人民政府的本质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证政府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

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通过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有力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政府职能日益优化。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政府继续实现权力“瘦身”、职能“健身”。要立规则标准等刚性制度于前,施严密的常态化监管于中,行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于后,把该“放”的坚决放开,该“简”的坚决精简,该“管”的真正管好,该“服”的服务到位。

加快推进行政组织和行政职能的规范化、法定化。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法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坚实制度支撑和有力法治保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制定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

“法贵必行。”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关键标志。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保证法之必行,就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和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一定意义上讲,行政执法成效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最直观、最普遍、最可信的标尺。只有严格执法、不枉不纵,才能彰显法治权威、带动全民守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乱执法与执法不作为问题并存,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执法力量配置不科学,是我国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以着力解决权责交叉、争权诿责问题为重点,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纵向上,适当减少执法层级,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加强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横向上,整合执法主体,精简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深入推进综合执法。衔接上,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执法创新和科技创新有效结合,是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技术,规范裁量行为,严格责任追究。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是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的重大举措,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整体性、基础性、突破性的意义。目前,“三项制度”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需及时总结经验,尽快全面推开。同时,还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运行执法信息平台,提升执法水平和效率。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责任人

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好这一规定,对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意义重大。

建设法治政府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重大作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则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要全面提升党政一把手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切实发挥好党政一把手的重大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履行好建设法治政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压紧压实党政一把手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责任。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雷厉风行、亲力亲为、敢于担当抓全面依法治国,为各级党政一把手树立了光辉典范。建设法治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应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政府法制机构要努力当好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顾问。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应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充分发挥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察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作用,努力成为党委和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合格顾问。各地区各部门需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力量配备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干部队伍,为服务好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