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商:行走丝路的“商帮之首”留下的启示

秦商:行走丝路的“商帮之首”留下的启示

行走丝路:一直到唐朝之前,由于得地理之便,活跃在丝绸之路上的商人多以秦商为主

秦人善经商,根据《周易》的记述,在神农氏时期,即“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那时出现了最早的集市,主要集中在以今陕西岐山为中心的关陇一带。

西周建立后,正式确定位于今西安附近的丰镐为国都,《周礼》有“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的记载,“市”成为城市建设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当时的丰镐集市已经较为繁荣,有“一日三市”的制度:“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在秦朝“重农抑商”政策推出前,整个春秋战国时期都是商业比较发达的阶段,秦国的商业活动在列国中是较为突出的。《史记》记载:“孝文、德、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献公徙栎邑,栎邑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雍”是现在的陕西凤翔,“栎邑”是现在的陕西临潼,在那里都居住着许多大商人。

秦朝虽然抑制商业的发展,但汉朝迅速取代了秦朝,之后着力发展关中地区的社会经济,从汉高祖到汉武帝,曾多次将其他地区的六国贵族后裔及“强豪富户”迁往关中,动辄“十余万口”。《史记》记载,这时的关中地区“五方杂厝,风俗不纯,其世家则好礼文,富人则商贾为利”,秦商的规模迅速壮大。

秦汉时期,关中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秦商的商业活动也最为兴盛,丝绸之路又在这时开辟,极大地拓展了秦商的发展空间。这一时期,欧洲地中海贸易开始兴起,欧洲人对中国商品产生了规模化需求,尤其对丝绸的需求量最大,迫切需要一条能联结中国与欧洲的商路。公元前139年,汉武帝派张骞通西域,之后设置了河西四郡,又先后建立起四大“西域都护府”,将通往西方的交通、贸易都纳入国家管理之下,丝绸之路随之诞生。

一直到唐朝之前,由于得地理之便,活跃在丝绸之路上的商人多以秦商为主,对于他们从事商业活动的细节,史书中记载较少,但《史记》等书中仍记载下了这些秦商的名字,比如长安的“诸田”,包括田啬、田兰等,还有韦家的栗氏、安陵的杜氏,他们个个身家“巨万”,茂陵商人袁广“家童八九百人”,杜陵商人张安世“家童七百人”,扶风商人士孙奋生意做大后到长安发展,家财多达一亿七千万钱。

到了唐代,丝绸之路继续得到发展,往来中国的外国商人增多,秦商与他们展开生意上的合作,共同促进了丝绸之路的繁荣。长安大唐西市的商人窦乂经营麻布鞋起家,后主营丝绸等出口货物,与胡商米亮等人结成生意伙伴,把丝绸生意做到了罗马,号称“窦家店”。长安的另一位丝绸商人邹风炽,“其家巨富,曾见唐高宗请买终南山中树,愿每株树给绢一匹,自称树尽而绢不竭,从此富名遍传天下”。

商帮之首:从明朝初年到清朝晚期,整个南北布匹交易几乎被秦商垄断

得益于丝绸之路的开拓,秦商在汉唐时期掀起了第一次发展的高峰。宋、元以后,海上丝绸之路兴起,秦商的优势有所丧失,但他们又及时抓住朝廷对西北边地实行的一些特殊政策,掀起了新的发展高潮。

明朝建立后,将西北边患视为王朝最大威胁,为巩固边防,明朝在沿边各地设立了9座边镇,其中陕西布政司管辖4座,即榆林、宁夏、固原、甘肃四镇,下辖24个卫所,有“马步军一十四万四千九百九十一人,马八千三百七十一匹”,这些兵马一年消耗的粮食“数千百计”,消耗布匹“一百万余匹”。

为解决粮食、布匹供应难题,明朝洪武年间开始实行“开中法”,允许商人运粮到边镇,用粮食换取盐引。中国古代的食盐一般由国家垄断经营,盐引是取得食盐的凭证,因而具有价值的稳定性和稀缺性,有人将其视为古代的一种“特殊货币”。商人换到盐引后,可以凭此到两淮都转运盐使司所属的各盐场领取食盐,再到指定地区贩卖。根据运粮路程远近不同,换取同量盐引所需的粮食也不一样,按洪武年间的标准,大约1至5石粮食可换取一小引,合200斤食盐。

“开中法”于明朝初年确立,之后一直施行并不断完善,除粮食外,还规定可用布匹、马匹等换取盐引。秦商抓住这项政策,发挥自身道路方便、运费更省的地域优势,迅速介入,带动了粮食、布匹、食盐等物资的贸易。有了一定积累后,秦商的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大,主营物资又增加了茶叶等项,地域扩大到新疆、川藏等地区,在商业上形成了明显的区位优势,明人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说,“西北贾多秦人”。

除了独特的地域优势,这一时期的秦商也有一定的创新精神。比如在布匹经营方面,过去的做法是,到江南产布中心通过当地的布商收买布匹,收齐后看布估价,之后交易拉走,秦商和织户都要受到当地布商的盘剥。为此,一部分秦商探索出了“驻中间、拴两头”的经营模式,把总号设在布匹产销两地的中间,一头拴着产地,在那里设立“座庄”,负责组织生产;一头拴着销售地,在那里设立“分庄”,负责销售。这种模式最大程度地降低了经营成本,又有效地防范了产销两个环节的风险,因而使秦商在布匹经营中独占鳌头,从明朝初年到清朝晚期,整个南北布匹交易几乎被秦商垄断。

秦商多由农业生产起家,大部分秦商经营规模较为有限,而长途贸易又是资本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经营项目,为克服资本的不足,秦商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合伙股份制”就是其中的一种模式。过去一般由财东出资金,称“东方”,掌柜只负责经营,称“西方”,创新后,掌柜可以作为人力投资从而占有一定股份,称“领东掌柜”,这种模式密切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更加巩固了经营的基础。

明朝以后,各地商帮纷纷崛起,出现了所谓“十大商帮”,其中以秦商、晋商、徽商实力最雄厚,并称为“三大商帮”。秦商一度是“三大商帮”之首,学者李刚在《解密秦商》一书中总结了秦商在中国商业史上创造出的多个“第一”:是中国历史上产生最早的商帮;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条茶马古道——陕甘茶马古道;创造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以“日分”为主要形式的契约股份制;创造了中国最早的“歇家”“锅桩”等民族贸易中介形式;创建了古代第一个商人会馆——社旗山陕会馆。

一直到清朝晚期,秦商仍活跃在南北商贸的旅途中,秦商培育出泾阳茯茶、兰州水烟、孟布、颖布、西口皮货、西口药材等,都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近代衰落:秦商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和自身的局限未能完成转型

对活跃在各地的秦商,不知何时人们给了他们一个“陕棒槌”的“雅号”,意思是他们直来直去,在经商时不坑蒙拐骗,以诚信待人。

吃苦耐劳、重信守诺、重义轻利是秦人乃至秦商的优点,也是秦商从事经营活动的优势,但在秦商的身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虽然他们善于把握商机并具有一定的探索精神,但在判断未来形势方面往往失于保守,眼界还不够宽阔。

在许多秦商身上还固守着“力农致富,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的传统思想,他们理想的生活模式是“财东乡居”,所以经商致富后最喜欢做的是在家乡广置土地,有的还将财富换成金银后大量窖藏起来。陕西渭南的富商常家置办有8000亩土地,每年可收租1万多石,除此之外家中还存有现银120余万两。渭南的另一位富商赵家主要在四川做生意,赚了钱都兑成银两运回家乡,往往要人挑马驮、结队成行,“镖银的前半部分已经到家了,后半部分仍在渭河岸上”。陕西大荔的富商温家藏银竟高达千万两,堪比大清国户部银库。

与此同时,发家后的秦商往往会不惜巨资修建宅院,关中地区至今仍保存有旬邑唐家大院、大荔朝邑大院、韩城党家大院、长安郭家大院、泾阳县安吴大院、三原县孟店大院等明清私人宅院,由于宣传等方面的原因,它们的知名度还比不上山西乔家大院、王家大院,但规模、气势一点儿都不输给后者。

耿直是秦人的脾性,但又容易产生固执的一面,体现在商业经营上就是对传统方式的固守和对新事物反应的不敏感。在近代工业化变革中,许多秦商对机器化大生产持反对态度,据撰写于民国年间的《泾献文存》记载,电视剧《那年花开月正圆》的原型人物之一、泾阳商人吴蔚文就曾说过“谨守先业更广大之,然大要仍尊祖规”,他认为“所谓竞争,迸者争以德,不争以力;争以才艺,不争于机械;凡以机械争者,皆足以退化,而非进化之道”,这些保守思想,无疑在当时的秦商中具有广泛代表性。

秦商的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地区以及北方部分省市,这一点从对建在各地的“山陕会馆”的统计情况就可以看出。据统计,全国各地“山陕会馆”约292所,除北京、陕西外,四川、甘肃、新疆、河南等都是较多的地区,均有数十所,而广东只有2所,福建、浙江只有1所,秦商在西部地区共建立会馆120多所,几乎占到该地区会馆总数的一半。西部地区在近代经济一直较为落后,收入水平较低,这就决定了秦商始终只能以中低端生活日用品作为主要经营对象。

近代以来,商业模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商业集散中心模式逐渐让位于新兴的工业基地。晚清以后,秦商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往昔的“商帮之首”已辉煌不再。

关于其衰落的原因,有人认为爆发于清朝后期的陕甘回民起义是关键,这场起义遍及西北各省,其中陕西是受影响最大的地区之一,起义前后持续了十多年,战乱中许多秦商几世积累的巨大财富毁于一旦,商业发展确实受到了一次重击。但在近代的中国,战乱何止这一次?列强入侵,坚船利炮频频进逼,外扰不断、内忧频起,哪里都不是平静的乐土,秦商面临的外部困境是普遍性的。秦商的衰落还应该从内在找原因,时代巨变之下需要因势转型,秦商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和自身的局限未能完成这场转型,这才是导致其逐渐衰落的主因。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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