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曙宏:建设法治政府

袁曙宏:建设法治政府

习近平同志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根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重要部署,吹响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冲锋号,开启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征程。我们一定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

党的领导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治国理政的根本,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向一定要正确,政治保证一定要坚强。否则,只能是南辕北辙。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之所以能够迅速开创历史新局面、谱写时代新篇章,最根本的原因是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引领。在新时代条件下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根本原则,把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

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在整个国家治理中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法治政府建设向前推进。

在党的领导下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12月印发的《纲要》,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纲领。按照行政权运行的基本轨迹和依法行政的内在逻辑,《纲要》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贯彻《纲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纲要》部署的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

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建设法治政府第一位的要求。

政府职能科学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职能是政府的核心,职能科学是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准,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是人民政府的本质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证政府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

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通过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有力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政府职能日益优化。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政府继续实现权力“瘦身”、职能“健身”。要立规则标准等刚性制度于前、施严密的常态化监管于中、行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于后,把该“放”的坚决放开、该“简”的坚决精简、该“管”的真正管好、该“服”的服务到位。

加快推进行政组织和行政职能的规范化、法定化。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法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坚实制度支撑和有力法治保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制定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责任编辑:王玮玮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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