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务公开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4)

推进党务公开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4)

——中央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答记者问

摘要: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谈谈党务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答:科学严密的程序是稳妥有序实施党务公开的前提。《条例》设置了“提出—审核—审批—实施”的程序环节,并规定了各个环节的主体及其职责规定。党的组织及其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审查研究,严格审批把关,把握好公开内容的必要性和准确性,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公开方式需要与公开内容和范围相匹配,才能保证公开效果最大化。《条例》针对在党内公开和向社会公开分别规定了公开方式,体现了党内与党外相区别、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公开方式,要注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还要建立和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增强党务公开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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