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作为对立方面,理解把握“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既要实际地研究发展本身的状况和问题,也要把它作为“美好生活需要”正相反的对立面,从二者的联系中来研究其本质规定性和丰富内涵。
不平衡的问题,既存在于同一个产业部门之内,也存在于不同产业部门之间;既存在于经济系统,也普遍存在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个方面,以及其相互关系中;既存在于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又存在于不同区域之间。不充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我国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一些方面还存在发展程度较低甚至低于平均水平的情况。这两方面问题都比较广泛地存在,并且内生于整体社会系统的运行之中,不是那么好解决的。
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畸轻畸重不可能可持续发展,先进后进差距过大存在潜在隐患,污浊环境中也没有美好生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观目标观照下,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不是小问题,也不是短时期的问题。
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思想方法上要兼顾“重点论”与“两点论”两种思维,把握好阶段性重点攻坚和系统性长远施策的问题。要充分运用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的方式,针对精准脱贫、环境治理等问题重拳出击,一个一个地解决。又要着眼长远,从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系统推进,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稳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全面繁荣中国文化事业。
同时,站在更大的时空尺度来看,不平衡、不充分这两个问题,都既有特殊性(阶段性)、又有普遍性(长期性)。发展无止境,平衡中会产生新的不平衡,“充分”和“平衡”都是动态、相对的,“不平衡”“不充分”会始终存在。从20世纪100年这个不算长的跨度来看,世界主要国家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巨幅波动,强者变弱,弱者变强,也是屡见不鲜。因此,抓住社会主要矛盾,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问题,不断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应是在新时代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的坚定方针。
链 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摘自《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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