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4)

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4)

摘要:“信”之一字,虽然千金一诺最为沉重,但空口无凭又最为虚泛,观其行径还要等待漫漫时间的印证,所以,“信”在外化体现方面,就产生了一种加固信任的仪式。

而《中庸》又说:“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心诚才能明了真理,明了真理才算真正心诚。所以,在不明理时作出的错误承诺,本就是心不正、意不诚的,怎能再信其行、顺其非,让错误更加荒谬地履行?

“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贯穿了万事万物的始终,不诚就没有万物,因而君子以诚为贵。这也正是“中庸”这一智慧思想的重要出发点,中庸之道的做法就是:本于诚、用于中、致于和。

“诚”是君子最看重的本心,先做到“诚”,而后才能达到《孔子家语》里描述的理想状态:“言必诚信,行必忠正。”诚信这个词因而涵盖着内外两方面的意义:诚于中,信于外。

中庸之道要“本于诚”,诚信之道要“诚于中”,由此可见,诚之为贵,就在于它关乎着内心的本源,是为人为事的出发源点,若本末倒置,只要求表面行为的达标而忽略了对内心意愿的安顿,便是缘木求鱼,背离了“诚信”的本质意义。

国之诚信,在固邦,在安民;

人之诚信,在立世,在明道。

荀子说,“养心莫善于诚”,那么,正行莫善于信。

诚信为人,就是在养自我清洁之心、正自身坦荡之行;

诚信对人,就是在养天地浩然之气、正道义永存之风。(文/曹雅欣 书法/张瑞龄)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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