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学好《监察法》,当好“护林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学好《监察法》,当好“护林员”

摘要: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让我们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监察法》学习贯彻落实好,开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2018年3月20日,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的出台实施,是国家 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实施,标志着国家监察法律制度体系的确立,为国家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作为基层纪检干部,必须坚决拥护监察法,带头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真正担负起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把学习好《监察法》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高能力素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执纪问责,当好基层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当好党的纪律执行者。

带头主动学。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执行《监察法》,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要坚持学思践悟,深刻领会《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今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根本遵循。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如召开学习会议、发放学习资料、进行知识竞赛、写学习心得体会等,营造基层公职人员知法、学法、懂法的浓厚氛围,让监督对象真正领会《监察法》精髓,学法懂法,确保学深学透,做到入脑入心。

明确重点学。《监察法》共九章六十九条,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法律责任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领会,突出重点学习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职责、范围、权限、程序等关键环节,着力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自觉性,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的使命感,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结合实际学。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学好《监察法》,才能严格按照《监察法》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运用好12种调查措施,加强对调查审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把握政策和运用法律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惩治基层腐败、“四风”突出问题、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问题,让《监察法》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让我们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监察法》学习贯彻落实好,开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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