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员监督权保障机制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切实保障党员的监督权。列宁在领导苏联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视党员的监督权利,重视党员自下而上的监督。主张“要有多种多样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以便消除苏维埃政权的一切可能发生的弊病,反复地不倦地铲除官僚主义的莠草”。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这就要求我们针对党员监督权的落实,完善党员监督权保障机制。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增强党员的监督意识,有效发挥广大党员的监督作用。党内监督必须依规依纪进行。要把尊崇党章同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通起来。健全对行使监督权党员的保护机制。一方面,完善监督风险评估机制,对实施党内监督的党员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切实保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党员的自我保护机制,积极引导广大党员提高民主意识、掌握民主方法、养成民主习惯,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党内监督实践,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法规素养,党员一旦因行使监督权遭受打击报复,能够依法依规依纪维护自己的监督权利。
(作者:李东明 刘家竹,分别系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建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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