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正把政治责任体现在狠抓落实上,把担当精神体现到实际工作中。

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就要切实压紧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层层抓好落实。各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自然资源资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就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问责。要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督察检查,对不履责、履责不到位甚至纵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实行严格追责、终身追责。对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地区党政负责人要严格执行约谈、公开曝光,解决问题之前决不允许提拔重用。全省各级纪委监委要把生态环保领域作为重点监督执纪领域,特别是要抓住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就要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合性强、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责任重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下大气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环保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管理制度改革,理顺环境管理机制,加强环保机构和环保队伍专业化、标准化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撑腰打气,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正让绿色成为发展的底色、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底色,谱写出美丽中国最亮丽的“吉林篇章”。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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