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群忠:传统美德的时代价值(13)

摘要:对国家和民族来说,传统美德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动力,是社会人际和谐、人民生活幸福的可靠保证;对个人来说,传统美德是民众安身立命的修养之道。本期报告中,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肖群忠以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与灵魂为切入点,详细为大家讲解了传统美德的历史演变过程与基本精神,以及它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五常”相当于中国传统道德的万里长城,在后代的实践过程中,仁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宋明以后,忠孝节义在明清小说和老百姓的生活实践里处处能得到体现。“忠孝”维护了“三纲”中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节”是指贞操,维护了夫为妻纲。五四运动时期,胡适先生认为男人也应该讲贞操,这是男女平权思想的表现。

宋代有“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孝、悌主要是家庭关系层面的;忠、信是处理社会关系层面的;礼、义是处理政治关系的;廉、耻主要解决官员的道德修养问题,政治上要廉洁,要有荣辱感、知道羞耻。

清末民初,孙中山、蔡元培等人在宋“八德”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并恢复了管仲四维说中的礼、义、廉、耻,形成了以“四维八德”为核心的道德观念。

上面我们讲了那么多的传统美德和德目,其价值取向及特点可以概括成四个方面的内容,帮助我们处理义利关系、群己关系及和谐竞争的问题。

第一,道义高于利益。朱熹曾经说过:“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义薄云天,对中国古人来说,“义”是最重要的,关公、岳飞这样的忠义之士被奉为神明受百姓供奉,正说明了这一点。现代社会的人们常常为了逐利而忘义,官员以权谋私当贪官,百姓求财逾越法律红线,那就更需要处理好义利关系的问题,以保证人们不至于走向犯罪。按照儒家的君子小人之辨,重义还是重利是君子和小人的分水岭。

第二,义务先于权利西方是天赋人权,在中国则是人负己责。一个有道德的人首先应当尽到自身的义务,只管耕耘、莫问前程。如果开口闭口谈论的都是好处、报酬和权利,是不符合中华民族对高尚人格的道德界定的。

第三整体高于个人从古到今,仁人志士所表现出的忠义精神,无一不是为了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而牺牲个人的利益。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坚持集体主义导向,奉行集体主义原则。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时候,一个有道德素养的人会优先考虑他人。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就是要人经常换位思考,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如此才有可能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董仲舒说:“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就是说仁者爱人,义者正己,要学会爱别人,懂得用义务来要求自己。明代思想家吕坤更是把“肯替别人着想”视为“第一等学问”,这里的“学问”主要指人的道德修养,不是说一个人有多么高的学问和知识水平,而是做人做得怎么样。

第四,和谐重于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特别强调竞争这个观念,其实竞争是个自然规律,只要人有利益诉求,即使不去倡导,人们也会参与到竞争中去。竞争是以资源稀缺为前提,把对方视为对手来设定的,并且难免会有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出现。按照传统道德的价值观念来衡量,我们中华文化倡导的是和谐、和睦、和平,在竞争过激的状况下,我们需要用传统文化中的伦理道德来维持相对和谐的状态。古有将相和的故事,有“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家和万事兴”这样的名言警句,相信大家可以从中感悟到对一个家庭、一个单位来说,和谐才是最值得珍视和倡导的价值观念。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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