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2)

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2)

摘要:把握全球创新趋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更迭的特点,在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的协同创新。加快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市场化、网络化的创新生态。

五、营造公平开放市场环境

(一)完善政策标准。健全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政策,严格节能环保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一批能效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产品标准中的节能环保技术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技术改造。

(二)加大市场开放力度。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节能环保产业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各类节能环保企业资质认定和特许经营权制度的相关保障。进一步加大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市场开放力度。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机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公示企业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财政和价格政策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节能环保领域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国家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等政策。深化水、电、气、热等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结合产业政策落实好差别化、限制性、惩罚性价格政策。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不断完善垃圾、污水处理等收费政策。

(二)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节能环保产业与绿色金融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贷款质押担保物范围。强化直接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有效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探索发展绿色保险,研究开发针对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保险产品。

(三)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进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走出去”,通过国际并购、组建海外分公司、承包国外工程、构建境外营销体系等方式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引进并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主动参与国际节能环保标准制(修)订,推动重点领域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持节能环保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依托“千人计划”“海聚工程”“高聚工程”等人才计划,加快吸引节能环保领域优秀杰出人才来京创新创业。

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本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制定本指导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发展的要求,聚焦优势企业、关键环节及重点领域,发挥整车企业的带动作用,提升关键零部件的创新能力,构建产业链相对完整、竞争力国内领先、集群效应明显的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体系,为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创新驱动。把技术创新放在突出位置,以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燃料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以及智能网联技术研发为主攻方向,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坚持突出重点。重点聚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加大对电动汽车研发生产的支持力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科学布局并适度超前推进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制和示范,培育产业新增长点。

到2020年,技术水平大幅提高,整车引领能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突破,形成新能源智能汽车创新体系;产业化取得重大进展,特色化、集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高成长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产出效益、绿色发展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成新能源汽车管理和数据中心,检验检测和分时租赁等服务业态优势明显。

(一)增强新能源智能汽车创新能力

1.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统筹各类创新资源,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协同创新等方式,加快重大技术攻关。推进涵盖整车设计、试验试制及体验、示范等功能的开放式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扩大行业测试平台、产品开发数据库、专利数据库的开放度,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多方共建、独立运作、开放共享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运行机制。

2.着力提升整车集成创新能力。积极推进以整车为龙头的产业链集成创新,加快提升整车设计、动力总成、整车匹配、检测诊断、生产工装等技术和工艺水平,实现电动小客车整车续驶里程持续提升,能耗最优低于10千瓦时/吨百公里。加大以氢燃料为主的燃料电池乘用车开发力度,着力在整车耐久性、续驶里程和燃料电池使用寿命等领域取得突破。

3.重点突破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实现三元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全力推进高能量密度固态电池核心技术攻关,实现单体比能量达到400瓦时/公斤以上,并加快推动小批量应用。加强高功率密度驱动电机研发和轮毂电机研制。加快燃料电池汽车质子交换膜、气体扩散层、金属双极板等关键材料及部件开发,实现高比功率高耐久性燃料电池电堆等关键技术突破,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重量比功率达到3千瓦/公斤。率先实现碳化硅功率器件在整车领域的应用,功率密度较现有硅基功率器件提升4倍。

4.大力推进新能源智能汽车创新。与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紧密结合,重点研发环境感知、智能决策、集成控制等智能化技术,攻克智能网联驾驶技术,突破分布式底盘的构型设计与总体布置、仿真分析、线控操纵等关键技术。加快建设北京国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实现创新资源高效协同。

(二)构建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体系

1.提升整车竞争能力。强化整车带动,全面推进现有整车设计和制造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加大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整车技术与产品创新力度,强化自主品牌建设,提升整车设计能力、工程化开发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企业。鼓励互联网等领域科技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推动新能源汽车向智能化、高端化、多样化发展。

2.增强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重点增强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单体及电池系统,驱动电机及控制器,电控系统等的研发生产能力。重点增强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氢气循环泵、空压机等零部件,高压储氢、液态储氢等的研发生产能力。重点增强环境感知部件及集成、专用芯片、算法及决策系统等的研发生产能力。

3.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无线充电、智能充电、大功率充电技术创新及产业化,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4.培育新能源汽车服务新业态。发展大数据,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监测与管理平台、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汇集车辆、充电基础设施等数据资源,建成新能源汽车管理和数据中心。发展检验检测服务,提升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检测能力,完善相关标准体系;优化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环境,推动封闭道路测试区、开放环境测试区、自动驾驶场景库等建设。发展分时租赁,鼓励“互联网+”运营服务创新,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网络建设,使其成为城市多层次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

5.支持重点企业发展。优选两类重点新能源汽车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化支持,并实施动态调整。一类是在细分领域达到国内前列、国际先进、具有显著行业辐射力和带动力的企业,重点解决其在项目落地、融资等方面的需求;一类是具有核心竞争力和重要知识产权、具备高成长性、发展后劲强的企业,重点解决其在研发创新、管理、融资等方面的需求。

6.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推动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落地。

(三)促进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集聚发展

1.突出增量聚焦,推动新增产业向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集聚。加强创新资源整合,强化产业政策统筹,完善成果转化机制,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将顺义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为新能源汽车成果转化优先承载地和国内外优质企业在京发展集聚区。

2.突出存量优化,提升现有产业基地集聚发展水平。持续优化昌平区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产业基地、房山区长安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等的布局,以中高端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和制造为突破点,进一步推动现有整车企业转型升级。

(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在个人使用领域,继续实施现有政策并持续优化;同时,研究制定燃油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

2.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中应用。积极推动京津冀区域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推进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区域出行电动化。围绕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示范应用,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区域推进制氢、加氢核心技术应用。

(一)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制度,在产业规划布局、重大项目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秀杰出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强统筹调度,强化市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培育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

(二)严格落实责任。相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系统推进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培育的实施方案,形成重点企业及项目清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市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指导力度,结合各区实际,统筹制定差异化的产业发展政策。

(三)加大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支持整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发挥新能源汽车领域科技创新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共同培育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机制,加大对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四)发挥联盟作用。整合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等多方力量,涵盖整车设计及制造、关键零部件研发及生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等多方主体,推动建立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搭建技术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及示范应用平台,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培育。

(五)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产业政策落实、产业发展成效、营商环境优化、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网络配套等情况的评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项目布局、资金安排、指标分配等挂钩,实现资源配置的动态调整,确保按时优质完成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培育各项任务。

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新材料产业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材料产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本市新材料领域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制定本指导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需求牵引和战略导向,以前沿新材料原始创新、关键战略材料集群发展、先进基础材料辐射带动为着力点,提升新材料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军民深度融合、产学研用协同促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为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驱动,高端发展。把握全球新材料技术发展趋势,发挥北京科技资源优势,强化技术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坚持绿色、节能、高效的发展理念,着力发展产业链高端环节和价值链高附加值环节,不断提升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协同发展,军民融合。围绕高精尖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促进新材料产业与相关应用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军民两用新材料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推进新材料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和统筹布局,为新材料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到2020年,突破一批前沿新材料原始创新技术和关键战略材料制备技术,建设一批国际先进的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一批全球顶尖科学家和优秀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实现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在京转化和产业化,培育一批国际知名新材料产品,打造一批新材料骨干龙头企业,形成一批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京津冀区域新材料产业联动发展新局面。

(一)前瞻布局前沿新材料研发。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科技重大任务,面向重点应用领域的未来发展需求,在石墨烯等低维材料、高性能纳米材料、光电子材料、量子材料、新型超导材料、超材料、增材制造材料等前沿方向,着力推进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突破三维碳纳米管集成电路器件、纳米光电子集成芯片、半导体量子器件、石墨烯器件等技术,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和核心专利,抢占全球新材料技术制高点。

(二)加快关键战略材料研制。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聚焦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新型能源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新型显示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推动科研机构、重点应用单位、新材料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碳化硅材料及器件、氮化镓材料及器件、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用高温合金及相关构件、全固态动力电池、高性能薄膜太阳能电池等的开发,并实现规模化制备。

(三)突破核心装备与关键工艺技术。推动装备制造企业与新材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专用核心装备和关键工艺技术,形成相对完整的成套装备和产业化生产工艺。重点开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用单晶生长、切割、研磨、抛光、化学气相沉积等核心装备与关键工艺技术的开发。研发固态电池、高温合金涡轮盘等新材料产品的专用生产设备,以及无损检测设备,打通生产制造工艺环节,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四)加速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新材料企业和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等机构参与早期研发,共同推动科技成果尽快实现转化。鼓励科研机构采取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鼓励建设新材料领域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小试和中试基地、产业园等,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助力科技成果实现快速转化。鼓励开展国内外新材料科技成果的转化对接,吸引优秀科技成果在京转化。

(五)促进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科技服务机构等,建设开放共享的新材料产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供需双方对接,推进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支持重点应用单位联合新材料产品生产企业,共同推进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研究。鼓励企业围绕应用需求,联合科研机构共同开展新材料产品的应用研究和示范应用。推动新材料领域军民资源共享,加快军民两用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

(六)打造高端新材料企业集群。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技术许可等方式,拥有知识产权和技术主导权,发展成为创新型新材料企业。鼓励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拓展产业链条,提升市场竞争力,发展成为高成长性新材料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在京设立企业总部及研发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兼并重组,发展成为行业领先企业。鼓励企业以大带小,开展分工协作,形成涵盖材料、器件、部件等产业链各环节的关联产业群体。

(七)推动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合理配置要素资源,完善营商环境,推动关键战略材料产业集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重点集聚于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产业承载重点集聚于顺义区、房山区。其中,顺义区重点集聚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等新材料相关产业;房山区重点集聚发展新型能源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等新材料相关产业。

(八)发展新材料科技服务。鼓励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等先进基础材料领域的相关单位,强化资源互补,加强分工协作,提高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技术研发等专业化服务水平,做优做专新材料领域工程服务业。发挥材料分析测试资源优势,借助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链条,提高个性化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做强做大材料分析测试服务业。

(一)强化统筹组织。制定新材料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统筹推进新材料研发创新、产业布局、示范应用等相关工作。相关区政府要细化实化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强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二)搭建创新平台。推动怀柔科学城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等大科学装置和材料基因组、清洁能源材料等研究平台建设,为开展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研究提供先进的方法和手段。发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的资源优势,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和服务机制,搭建共性技术支撑平台,为新材料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供科技条件保障。鼓励在京优势机构申请承建国家新材料领域相关创新平台。

(三)完善服务体系。鼓励优势企业、科研机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组建新材料领域科技咨询与评估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科技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等专业服务平台,形成结构合理、特色突出、功能完备的科技服务体系。鼓励新材料领域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技术标准服务、市场信息分析等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四)加强人才引进。支持新材料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引进全球顶尖科学家和优秀杰出创新创业人才。落实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营造有利于优秀杰出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等方式加强对优秀杰出人才的激励。

(五)加大资金支持。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加大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组建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为新材料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发展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降低新材料企业融资成本。

(六)深化国际合作。鼓励新材料领域有条件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前沿新材料国际开放实验室和境外研发中心,与全球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联合开展技术研究。鼓励新材料领域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协调本领域资源,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国际标准制订,举办高水平的学术会议和产业论坛。鼓励新材料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程项目。

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本市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制定本指导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在人工智能领域的资源优势,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体系,统筹推进人工智能研发攻关、产品应用和产业培育,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努力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和创新高地。

坚持创新引领。把握世界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前沿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促进重大技术成果创新应用,着力打造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引领我国人工智能创新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融合发展。推动人工智能与脑科学、大数据、云计算等新理论新技术融合,加速技术迭代发展。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军民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完善人工智能产业体系,构建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促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坚持协同开放。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环境营造、政策支持、规划引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倡导开源共享理念,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全球研发和治理,逐步成为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的重要枢纽。

到2020年,新一代人工智能总体技术和应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部分关键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形成若干重大原创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标志性成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涌现一批特色创新型企业,创新生态体系基本建立,初步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人工智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成为本市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一)建立人工智能创新体系

1.强化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围绕原始创新,加强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人机混合智能、群体智能、自主协同与决策等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前瞻布局高级机器学习、类脑智能计算、量子智能计算等前沿基础理论研究;开展跨学科探索性研究,推动人工智能与神经科学、认知科学等相关基础学科的交叉融合。

2.攻克新一代人工智能前沿核心技术。以算法为核心,以数据和硬件为基础,以提升感知识别、知识计算、认知推理、人机交互能力为重点,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部署,形成开放兼容、稳定成熟的技术体系。加强人工智能芯片与系统、自然语言与语音处理技术、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跨媒体分析推理技术、群体智能技术、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与新技术、智能自主无人系统等前沿核心技术攻关。

3.搭建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支持国内外人工智能优势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搭建开源技术创新平台,探索开放式协同创新模式。鼓励国外人工智能企业和科研机构在京设立基础研究院和研发中心。支持知名科学家、优秀杰出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以及优势企业和科研机构在京建立一批专业化、开放化的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高效整合科研资源,形成促进人工智能发展合力。以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行业组织为纽带,强化与天津、河北等省区市合作,建立跨区域人工智能创新资源服务平台。

(二)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1.培育人工智能新兴产业。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前沿技术研究能力和龙头企业的行业带动能力,加快核心技术转化应用,促进技术集成与商业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联动,推动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应用和服务创新,积极培育人工智能新兴业态。开发面向人工智能的开源开放平台、操作系统等关键基础软件,突破人工智能芯片等核心硬件。加强物联网、车联网、智能驾驶等技术集成和配套服务。推动各类智能服务机器人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关键技术与重点行业融合应用。加快智能终端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拓展产品形态和应用服务。在自然语言处理、图像识别、人工智能芯片和系统、智能终端等领域,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攻关和应用,加快打造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和品牌。

2.优化人工智能产业布局。支持中关村科学城以原始创新为核心,开展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任务攻关,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国际标准制订,建设人工智能双创基地,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发源地和创新型企业集聚地。支持未来科学城依托重点企业研究力量,加快布局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示范性项目,成为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化引领区。支持怀柔科学城聚焦重大科学前沿问题,积极开展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跨学科探索性研究,成为人工智能基础研究的突破地。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中国制造2025”,系统推进智能制造、智能机器人、智慧物流、智能驾驶等重点领域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体系,成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前沿阵地。依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园,推动园区精细化、差异化创新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三)加快人工智能融合应用

1.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创新,在制造、农业、物流、金融、商务、家居、军民融合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全面提升各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建立典型农业大数据智能决策分析系统,开展智能农场、智能化植物工厂等集成应用示范。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物流行业运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金融新业态。鼓励围绕个人需求、企业管理提供定制化商务智能决策服务。提升家居产品智能化水平,支持智能家居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引导国防领域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推动各类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嵌入国防创新领域。

2.构建智能宜居社会。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需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提高民生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为公众提供个性化、多元化、专业化、精准化、高品质服务。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应急指挥等城市治理领域的应用,打造智能社会示范区,助力建设超大城市治理体系。

(四)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础

推动智能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系统布局,加强智能感知物联网核心技术和自主可控信息安全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提升网络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发展支撑智能化的工业互联网、面向智能驾驶的车联网等,研究智能化网络安全架构。统筹利用大数据基础设施,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为人工智能研发和广泛应用提供数据支撑。建设分布式高效能源互联网,实现能源供需信息的实时匹配和智能化响应。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部署,加强超级计算基础设施、分布式计算基础设施和云计算中心建设,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高性能计算应用生态环境。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以及相关区政府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研究人工智能产业重大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安排,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推进人工智能智库建设,支持各类智库开展人工智能重大问题研究,为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提供智力支持。

(二)完善法规政策。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规、伦理和社会问题研究,推动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发展的法规和伦理道德框架。重点围绕智能驾驶、医疗机器人等应用基础良好的领域,加快研究制定相关管理法规,为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提供保障。落实数据开放与保护相关政策,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支持公众和企业充分挖掘公共数据的商业价值,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创新。

(三)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对人工智能基础前沿研究的投入力度。依托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支持人工智能前期研究、创新创业和产业培育。鼓励龙头骨干企业、产业创新联盟等牵头成立人工智能发展基金。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四)构筑人才高地。加强国际合作,密切关注全球人工智能领域顶尖专家学者,精准引进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来京创新创业。大力培养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的优秀杰出人才,特别是中青年骨干人才,形成一批高水平创新研究团队。重点培养贯通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的复合型人才。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布局,推动设立人工智能专业,推动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建设,加快人工智能相关学科方向的研究生培养。

(五)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标准研究,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国家标准制订,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制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支持开展人工智能科普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工智能的整体认知和应用水平。加快研究人工智能带来的就业结构、就业方式转变以及新型职业和工作岗位的技能需求,建立适应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需要的终身学习和就业培训体系。

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制定本指导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全面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领未来智能变革为方向,以创新发展和融合应用为主线,在关键技术、核心产品与服务、国际化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加快向网络化、平台化、服务化、智能化、生态化演进,率先形成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格局,使北京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软件名城。

创新驱动。把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加速创新、快速迭代、群体突破的时代特征,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协同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的产业共性技术,率先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产业体系。

融合提升。把握新兴技术带来的资源重组、技术创新、模式变革等重大机遇,发挥软件的融合性、渗透性和耦合性作用,提高供给能力,深化软件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

协同开放。把握新时期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律,支持开源开发模式发展,促进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共创共享,加快产业要素流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创新,形成资源共享、平台开放、区域协同的生态体系。

国际视野。深度融入全球产业生态圈,加快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全球配置,增强国际高端业务的承接力,抢占产业链高端环节,提高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

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并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地位,基本形成与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创新型产业发展格局。基于互联网的数据服务、信息服务、内容服务辐射和引领全国发展,产业融合应用效应凸显。创新红利、数据红利和模式红利加快催生释放,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软件共性基础技术、新一代软件技术、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核心技术取得突破,自主基础软件从“可用、够用”向“适用、好用”方向转变,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

自主知识产权创制能力持续提升。在软件和互联网等前沿领域取得5至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技术和标准,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满足重大应用需求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电力、金融、交通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关键信息系统迈进世界先进行列,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现代服务业和信息安全等领域融合应用实现跨越发展。

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积极推动龙头企业海外拓展,建设2至3个具有国际特色的软件园区,建成国际水平的开源软件社区,国际交流平台和品牌价值影响力基本形成。

(一)加强技术创新

1.大力发展基础软件,构造网络强国技术基础。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缺芯少魂”问题,建设软件“强基”工程,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提高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自主可控水平,形成更为完整的基础软件技术体系和生态系统。推动基础软件先进制造创新中心建设,加快高端可信计算系统创新工程建设;面向重大行业领域应用和信息安全保障需求,大力发展面向新型智能硬件的基础软件平台;加快发展更加智能的软件工程方法、工具和环境,提升共性基础技术支撑能力。

2.实现新一代软件技术跨越升级,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顺应新一代软件技术创新发展和变革趋势,着力研发前沿技术领域关键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突破基础技术、通用计算框架技术和计算引擎技术等大数据关键技术;加强原型算法、机器学习研究以及自然语言理解、计算机视听觉、新型人机交互、智能控制与决策等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开展安全云存储服务、面向生物特征的新型智能云服务等云计算技术研发。

3.促进信息技术服务创新,培育信息消费新热点。大力推动软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推出更多的创新型服务业务;强化基础服务能力建设,研发网络化开发和集成平台等关键支撑工具,发展微服务、智能服务、开发运营一体化等新型服务模式;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应用需求,组织开展面向“互联网+”的智能服务试点示范、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促进信息服务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扩大信息消费规模。

(二)推进融合创新

1.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发展信息传输服务新技术,紧抓第五代移动通信(5G)联合研发、试验和预商用试点机遇,做好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关键技术和标准的研发布局;大力开发推广基于网络互联、信息互通的应用产品,不断拓展增值服务市场,带动信息传输服务业增长;推动软件与物联网等领域全面融合创新,着力研发新兴领域关键设备的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

加强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软件在数据中心应用资源方面的管理能力,助力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优化整合;推动软件在资源池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实现数据中心管理功能的可编程和可调控;积极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加强软件在数据中心建设和管理各环节的应用。

2.推动智能制造构建新优势。进一步发展工业软件。发展高端工业软件及系统,提高工业软件产品的供给能力,打造软件牵引的创新型工业产品集群。重点提升计算机辅助设计与仿真设计、制造执行系统、企业管理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高端工业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支持开发连接和驱动工业软件设备的智能平台,建立工业软件的流程研发体系。

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协同制造平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平台的创新应用,支持工业企业利用互联网构建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个性化生产制造体系;建立覆盖智能制造各个关键环节的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平台,全面提高技术产品安全性、可靠性和综合集成应用能力。

大力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支持软件企业联合工业企业,将工业技术、经验和知识显性化、数字化、系统化,增强工业技术软件化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加快自主研发应用工业APP,推进传统工业软件产品向云平台迁移;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基础共性软件平台、新型工业APP库和工业APP共享交易平台,构建工业技术软件体系。

3.打造智慧城市应用新标杆。构筑动态的数据采集传输体系。建设市级大数据管理平台和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带动城市管理运行、企业产销活动和市民生活服务等各类数据的感知、采集、传输体系建设,实现数据的立体、实时和动态更新,探索构建集时间、空间、主体、行为、属性、价值于一体的六维数据模型,研发数据挖掘、筛选、清洗、处理的软件技术工具。

打造完善的城市数据大脑。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实现政务数据、社会数据的统一汇聚,建设城市仪表盘,并以此为依托打造城市数据大脑,为政策制定、环境监测、风险预警等提供高效可靠支撑,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

打造重构的服务应用体系。发展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信息服务和数据服务,强化“互联网+”思维,深入推进软件向平台化、网络化、移动化应用延伸,突破行为主体的时空属性制约,重构政务、商务和生活服务体系。

4.推动现代服务业实现突破。培育现代服务业新业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推进各类平台服务的实时对接,提升“互联网+”各重点领域的综合应用水平;加快发展移动支付、导航与位置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等新型在线运营服务。

发展新兴服务模式。重点围绕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物流和生活性服务业,普及推广体验式消费、远程服务、在线服务等新兴服务模式;鼓励共享经济模式和应用创新,积极构建“大平台+小前端”的新型业务模式,支持在交通、旅游、教育、医疗、住宿、餐饮等多领域应用。

5.全面提升信息安全能力。突破关键信息安全技术与产品研发。加强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各类安全产品和安全支撑工具的研发应用;开发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研发主动防御技术,发展个人数据保护、可信身份标识保护等领域核心技术。

完善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工控安全实时监测工具研发,加强工业控制产品与系统信息安全标准验证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工控安全保障试点示范,推动工控安全入侵诱捕平台建设;支持建立工控安全信息共享系统,建立安全漏洞检测、风险信息采集和分析机制;支持系统仿真测试等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网络攻击追踪溯源、商业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的应用。

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围绕社会综合治理、新型犯罪侦查、反恐、食品安全保障、公共卫生管理、自然灾害监测等公共安全重大需求,研发智能化预测预警系统,推动构建具备事件汇总、数据共享、辅助决策、通信指挥等功能的应急响应与综合应对平台,实现对公共安全的主动式保障。

(三)坚持开放创新

1.提升集群联动效应。打造“一带多点”产业发展格局,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区域协作体系。以海淀区、朝阳区、通州区为软件产业主发展带,实现与其他区多点位协同发展,高水平规划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虚拟现实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和基地,形成产业链完备、生态环境互补、空间布局合理的“一带多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营造开放合作产业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在京津冀地区错位布局,加快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开源生态体系,鼓励企业利用开源社区开展技术创新,建立开源软件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机制;推动产学研合作,依托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发挥骨干企业作用,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化创新工程。

2.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实施“一带一路软件行”发展计划,依托国家重大工程输出优势软件技术、产品和服务;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在海外建立运营机构、研发中心、服务体系以及境外合作园区;加强前沿技术领域合作,构建跨境产业链体系。

对接国际创新资源。支持国际知名开源社区在本市建立分支机构;鼓励全球领先的跨国软件企业在京设立研发中心、扩大研发规模;充分发挥展会的综合带动效应,通过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等国际交流平台,推动企业融入全球软件创新生态圈;通过构建跨国战略联盟等形式,提高中小企业研发创新能力。

加快企业国际化发展进程。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外向型业务,打造国际知名跨国互联网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开展重大合作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组团式“出海”,加大对企业国际并购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境外上市;强化中介组织的专业服务能力,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市场化、社会化服务。

(一)建立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市、区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建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在本市落地,积极参与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基金设立。统筹利用各类市级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产业生态建设、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重大产业应用项目的支持力度。开展对软件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首购、订购支持试点。充分利用政府引导基金和政府投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三)建设创新人才队伍。依托“千人计划”“海聚工程”“高聚工程”等人才计划,引进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加大对重大创新成果的奖励力度,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与企业开展合作。落实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等方式进行激励。

(四)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基础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转化应用,促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发展。落实国家软件正版化政策,加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专利和标准化战略布局,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和推广。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实现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专利快速获权、确权和维权。针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应用商店、内容分发和开放平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落实软件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进闲置工业厂房转型发展“软件+”创业空间。通过政府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方式,支持建设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的APP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科技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本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制定本指导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充分发挥首都科技资源优势,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优化科技服务布局,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为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依托各类创新载体,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提升科技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坚持高端引领。聚焦科技服务业重点领域,做强优势产业,培育新型业态,发展高端环节,推动科技服务业向形态更高级、结构更优化的方向发展。

坚持服务导向。把服务创新创业作为发展科技服务业的根本出发点,围绕创新链配置科技服务资源,建立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坚持协同推进。强化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加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合力。

到2020年,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服务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科技服务高成长企业,涌现一批服务模式新的科技服务创新型企业。首都科技服务资源潜力充分释放,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结构优化、支撑有力、创新引领的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格局更加优化,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的支撑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一)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业

深化科技金融改革,积极推动科技和金融结合,更好地满足科技创新和成(002001,股吧)果转化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1.完善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引导机制。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原始创新、成果转化和高精尖产业。改革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投入、管理与退出标准和规则,建立与其特点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依法依规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推动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在京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投向早期创新和“硬科技”项目。

2.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试点。鼓励试点银行扩大投贷联动信贷规模,鼓励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参与投贷联动业务创新。发挥中关村科技创新企业投贷联动试点风险防控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中关村科技创新企业投贷联动试点工作。

3.鼓励科技金融服务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贷款、科技保险、企业债、应收账款融资、产业链融资等新型融资服务。支持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等科技金融新模式发展。

4.健全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国内外知名征信机构、登记结算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专业咨询、供需对接、信用评级、资源共享等专业化业务。

5.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企业上市联动工作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开展直接融资。服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服务与报价系统在京创新发展。推动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完善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逐步实现各层次市场有机衔接。

6.推动金融领域科技创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互联网征信、风险控制、精准营销等方面的应用。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于支付、清算、保险等业务。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研究。

(二)壮大提升工程技术服务业

加强工程技术服务领域技术创新,积极发展高铁、核电、电力、能源等工程技术服务,打造知名服务品牌。

1.推进工程技术服务领域技术创新。实施能源化工、钢铁冶金、现代交通、建筑市政、节能环保等领域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关键技术、核心工艺,解决系统集成、检验验证等方面的技术难题。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工程服务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提升行业智能化水平。

2.推动工程技术服务标准制订。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工程技术服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参与或组织制订工程技术服务领域团体标准。支持在高铁、核电等领域开展国际标准制订工作。

3.支持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承接国际工程技术服务外包业务,开展重点领域的对外承包和境外投资业务。依托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国内外相关政策、投资环境、双边贸易情况和市场需求等信息。

(三)做优做强研发服务业

围绕创新链完善研发服务链,积极培育研发外包服务业,支持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和研发型企业发展。

1.释放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研发服务活力。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通过承接企业横向课题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研发服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产业联盟,开展协同创新、标准制订等工作。探索将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参与企业研发活动情况纳入职称评审、考核奖励指标。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在企业兼职从事研发活动。

2.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研发型企业。引导和支持总部企业在京设立研发机构。支持研发型企业参与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在高精尖产业领域布局建设若干产业创新中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建立企业培育库,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

(四)做精做深设计服务业

大力发展产品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时尚设计等,着力提升设计创新能力,推进设计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着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实施“首都设计提升计划”,开展设计工具、方法、标准、基础数据库研究,推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设计研发中的应用。围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需求,提升总体设计和系统设计能力。鼓励技术和设计深度融合,开展跨界设计、柔性设计、云设计等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

2.加强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专业设计园区等搭建共性技术平台,开放技术资源,开展设计仿真、技术转化加工、产品样机制造、模拟试验、测试检测等服务。建设在线创客平台和创客设计服务中心,开展设计领域孵化服务。支持基础性、通用性和前瞻性工业设计方法和模式创新,搭建产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培养复合型产业设计人才。建设一批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和基地。

3.深入打造“设计之都”品牌。加快建设国际创意与可持续发展中心等高端设计平台。鼓励设计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开展全球设计合作。吸引国际一流的设计组织和境外著名设计机构在京设立设计中心或分支机构。打造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北京峰会、北京国际设计周、“设计之旅”为核心的品牌活动,以及以中国设计红星奖为核心的设计奖项。

(五)积极发展创业孵化服务业

发展专业化创业孵化服务,打造专业化双创园区,引导创业孵化机构为“硬科技”创新提供支撑,推动创业孵化服务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

1.强化面向“硬科技”的创业孵化服务。支持创业孵化机构围绕高精尖产业领域,聚焦前沿技术创新,建立完善“硬科技”创业项目发现、筛选、评价、培育和推进机制,促进项目孵化以及成果转化落地。

2.引导创业孵化机构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建设北京市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开放平台,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开放人才、技术和市场等资源。探索将社会化创业孵化专业技术平台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加强产业优势细分领域的平台型众创空间建设,开展基础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市场推广等专业化孵化服务。支持海淀区、顺义区、清华大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等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昌平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加强老旧厂房改造利用,建设专业化孵化园区。

3.促进创新创业服务生态升级。积极支持北京众创空间联盟、北京创业孵育协会、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创业孵化服务资源整合,促进共建共享,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4.积极融入全球创业孵化服务网络。鼓励创业孵化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在海外建设孵化园区。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建设国际化专业孵化器集聚区,吸引国外知名创业孵化机构和高端创业项目在京落地,引入国外创业孵化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模式。

5.加大政策集成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期间,可保留相应的人事关系、基本工资待遇和社保相关待遇。进一步推动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探索将创投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六)着力培育科技推广与技术转移服务业

搭建技术转移网络体系,激发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活力,发展壮大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1.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整合资源,建设北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平台,搭建科技成果库,并引导各区做好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工作。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部门建设。引导社会专业机构,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提供成果评估、筛选、对接、运营等服务。

2.加大对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环节的支持力度。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各区对接,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引导产业联盟等开展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示范应用工作。鼓励社会专业机构开展技术采购、集成开发、筛选培育、推广应用等业务。

3.提升技术市场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支持技术市场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型服务。推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优化服务,扩大技术合同登记覆盖范围。完善技术交易信用体系建设,为交易双方提供技术交付、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4.加快技术转移国际化进程。不断完善以离岸创新、国内同步、成果转化为主要路径的国际创新合作模式。积极推动国际研发成果的联合孵化和产业化。强化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国际技术转移合作。加强政府引导,吸引社会参与,共同设立国际技术转移投资基金。

5.优化技术转移政策环境。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取消科技成果评估备案手续,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试点,建立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完善技术交易“营改增”政策。探索研究将技术开发收入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七)加快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

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等基础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投融资、运营、托管、商用化、咨询等高附加值服务,为科技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保障。

1.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运营能力。支持服务机构早期介入原始创新,加强与天使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合作,促进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转化。引导服务机构发展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业务,开展专利集中采购,构建专利池。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和法律服务,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遴选基础条件好、资信度高、辐射范围广、业务能力强、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

2.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完善以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为主、民间资本参与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质押融资风险多方分担机制。鼓励银行、保险、评估、担保等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

(八)支持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

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推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技术创新和质量管控提供全过程检验检测服务。

1.推动检验检测市场规范发展。严格落实检验检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开展业务,健全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和诚信承诺公开制度。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规模化、综合化、国际化发展。

2.推进检验检测标准制订工作。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新材料、医药健康等领域国家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制订工作。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等的研究与创新,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订,推动国际间标准互认。

3.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拓展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范围,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从主要为生产结果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向设计、研发、生产等全过程延伸服务。发展“互联网+检测认证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检验检测优势资源,搭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九)大力发展科技咨询服务业

积极发展战略咨询、管理咨询、工程咨询、信息咨询等专业化咨询业务,着力培育管理服务外包等科技咨询新业态,加强高水平科技咨询智库建设。

1.提升科技咨询服务能力。支持科技咨询机构在科研项目管理、科技创新信息管理、科技园区管理、科技专业化会展服务、国际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开展专业服务。支持科技咨询机构开展数据存储、分析、挖掘和可视化技术研究,加强行业数据库、知识库建设,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型发展新型咨询业务。开展科技咨询专业服务平台应用示范,支持新型高端知识服务平台建设。

2.扩大科技咨询行业影响力。支持科技咨询龙头企业开拓服务市场,加强宣传推介,塑造知名品牌;依托龙头企业,在战略咨询、管理咨询等领域推动形成国内科技咨询服务高地。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咨询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整合行业服务资源,开展服务规范和标准制定工作,开拓服务市场,打造行业品牌,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三、产业布局

(一)打造特色鲜明的科技金融业集聚区。支持在西城区金融街(000402,股吧)建设世界优秀杰出金融人才集聚区,发展新兴金融;支持在中关村科学城推进产融合作试点,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和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支持在朝阳区以中央商务区为核心,建设国际金融主集聚区;支持在石景山区建设北京保险产业园,打造科技保险集聚区;支持在房山区建设北京基金小镇和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打造科技金融创新转型发展示范区。

(二)发展壮大工程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中关村科学城发展航空航天、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的工程技术服务;支持在丰台区发展轨道交通、应急救援等产业领域的工程技术服务;支持在昌平区推动电力工程、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的工程技术服务;支持在石景山区发展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等工程技术服务,在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发展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的工程技术服务。

(三)建设高水平研发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中关村科学城集聚新材料、新一代汽车、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国际一流的工业设计平台,打造研发型创新企业集群;支持在未来科学城集聚一批高水平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建设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在怀柔科学城集聚高端科研资源,形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前沿科技交叉研究平台;支持在大兴区、顺义区建设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汽车、航空航天、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领域科研基地和产业创新中心;支持在朝阳区链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打造国际研发创新集聚区。

(四)推动形成多点联动的设计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西城区以中关村西城园为载体,推进工业设计、工程规划设计等集聚发展;支持在海淀区、东城区、朝阳区、石景山区、大兴区分别建设数字设计、创意设计、时尚设计、动漫设计、工业设计等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支持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义区推进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产业与设计深度融合;支持在通州区以台湖镇为核心,承接中心城区设计和创意资源,形成“设计之都”新平台。

(五)培育与国际接轨的创业孵化集聚区。支持在海淀区中关村大街沿线建设创新空间和创新载体,推进创业大街、智造大街发展,打造创新创业新地标;支持在昌平区建设“回+双创社区”,打造资本、人才、技术、信息、文化、空间六位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圈;支持在朝阳区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集聚区;支持各区围绕自身资源禀赋,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的创业孵化专业园区。

(六)建设优势明显的科技推广与技术转移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中关村科学城以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建设为重点,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技术转移集聚区;支持在朝阳区、顺义区深入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建设,探索设立国际技术转移分中心,重点开展国际间技术转移的交易服务活动。

(七)巩固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以海淀区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一条街、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昌平区国家知识产权园和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石景山区专利保险试点等为核心,推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

(八)布局建设特色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海淀区、朝阳区、昌平区、石景山区等依托国家级检测中心及大型检测集团,布局建设若干检验检测认证特色产业园区。

(九)打造高端科技咨询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等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打造国内高端科技咨询高地;支持在朝阳区以中央商务区为核心,打造全球高端智库集聚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各区政府要结合区域发展定位和产业特点,细化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土地、人才等方面配套支持,为科技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强市、区统筹,通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大对科技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拓展融资渠道,引导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等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

(三)强化人才支撑。依托“海聚工程”“高聚工程”“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科技新星”等人才计划,加大对科技服务领域优秀杰出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推动科技服务国际化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与国际知名机构联合开展人才培养。

(四)做好监测分析。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的统计和监测。按照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开展测算方法研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现状。加强与智库机构的合作,开展科技服务业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趋势研究分析。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2017年12月20日印发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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