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告> 文稿> 经济> 正文

徐祥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

三、全面认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势

农村改革以来,对于“分”的优势我们在理论上已经充分认识了,但“统”的优势基本上还处于空白。那么“统”究竟有哪些优势?

我们来看一些现象,那些“全国百强村镇”或者说发展得比较好的农村,都是坚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比如大家熟知的华西村,隶属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从2001年开始,通过“一分五统”的方式,帮带周边20个村共同发展,组成了一个“有青山、有湖面、有高速公路,有航道、有隧道、有直升机场”的乡村。

南街村,隶属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改革开放以来,南街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经济建设上围绕农业办工业,围绕龙头企业上配套项目,大搞粮食深加工,深化农业产业化,壮大集体经济。

还有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城乡结合部的代村等,这些“全国百强村镇”都是自农村改革以来坚持壮大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下面我讲一个案例——“叶屋经验”。

叶屋村位于广东省清远市石牯塘镇东北面,有村民35户170多人。土地以丘陵和低洼地为主,有可耕种土地1350亩。

20世纪80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叶屋村将田地按优劣等次平均分给村民。虽然户均耕地面积只有1.9亩,但往往被分割成十几个地块。肥瘦搭配,虽然公平的目的达到了,但也带来了土地管理较为困难、机械化难以推广、生产效率低下、灌溉需求各不相同等弊端。久而久之,农田水利设施逐渐废弃,加之小农经营效益偏低,弃耕撂荒问题日益突出。

1993年,叶时通上任村民小组长。当时村集体收入只有几口鱼塘的承包费,一年收入1000元左右,就连水利等设施每年小修都不够用。因为没有钱,村集体想干点事很难。这样的窘困情况在当时的清远农村并不鲜见。

20世纪90年代初,为谋生存和发展,叶屋村村民开始摒弃种植效益低的农作物,发展养猪、养鱼和种植沙糖桔、蚕桑等高收益种养业,但是由于村民各家种植的土地过于分散,很难形成规模效益。当时村集体分给农户的土地,户均承包土地10.6亩,分水田和旱地两类,但这些土地大多分散在全村的十多个地方,有的人家十多亩土地,分散在二三十个不同的地方,有的村民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家的地块分在什么地方。土地零散细碎不连片,种养效益不高,到2009年底,村民人均纯收入仅有3000元左右。

由于生产效益低下,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该村年轻村民开始外出务工,在家务农的大多是妇女和老人,务农劳动力严重不足,村里一些土地出现抛荒闲置现象。至2009年底,叶屋村抛荒耕地已达50多亩。此外,以前的叶屋村道路以泥沙路为主,坑洼不平,车辆不通;村子里的农田水利设施也比较落后,田垄排渠多有残缺,到耕种时节,农田用水调度也成难题,下游用水不够,村民们常常因用水发生争斗。

叶屋村改革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距离第一轮土地承包已经过去了20多年,土地田界逐渐模糊,越界经营时有发生,农户实际经营土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异拉大,重新调整分配土地的呼声开始出现。一方面耕地撂荒、劳动力外流,另一方面土地纠纷此起彼伏。然而,土地调整关乎全村35户170多人的生存大计,牵涉利益错综复杂,经过一番摸底之后,2008年,利用大家回乡过春节的契机,叶屋村成立了村民理事会。村民理事会仅是围绕要不要重新分地问题,就前后开了近30次会议。为尽快达成一致,村民理事会以“宗”“房”将村民分组,安排同宗同房的理事会成员上门谈心,做通农户思想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只有连片规模经营才能产出效益”成为了村民共识,一致同意将各自承包、经营的农用地,各自开垦的荒地,全部集中起来重新调整。

2008年以来,在村民理事会的倡议推动下,叶屋村尝试将承包土地收回集体重新分配,通过置换进行连片经营,实现了“一户一块田”。正是此举,不仅让叶屋村彻底改变了积贫积弱的面貌,更因其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在清远农村综合改革中引发了一场多米诺骨牌效应,催生了土地确权中“先置换整合、再开展确权”的经验做法。

为了改革顺利推进,叶屋村做了两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丈量土地。对全村所有土地面积进行丈量记录,明确了可重新发包的水田、旱地、鱼塘的面积及位置,把全村的全部耕地资源公布出来。

二是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的机耕路、灌溉渠道大小、走向。通过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

改革落到实处,兼顾各方利益既是最关键的“七寸”,也是最难啃的“骨头”。在叶屋村,作为耕地中的“肥肉”,水田分配僧多粥少,争夺尤为激烈。还有村民提出,常年在外的人能否继续分地,怎么分?更头疼的问题是,有些村民将土地挖成鱼塘或者栽种果树,担心重新分地会让多年心血毁于一旦。

“既然自己是提出改革的人,就应该带头迈出艰难一步”——这是大部分村民理事会成员的想法。叶时通率先将刚投资2万多元建好的3亩鱼塘交给集体。随后,理事会另一名成员叶昌生也把即将挂果的3亩砂糖橘林地交了出来。经过40多次代表会议讨论之后,叶屋村耕地调整方案尘埃落定:耕地按水田、旱地两类分配,鱼塘纳入水田类;水田按照户籍在村里并在家务农的人口数平均分配,外出人员只分配旱地;开荒耕地不分配,但是开荒者要向村集体交纳经营租金;分配土地时原承包人有优先权;同一块土地有争议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处置。叶屋村还制定了“顺延扩充”原则,农户在耕的鱼塘、果园、种桑等地块未达到分配承包总面积的,可从鱼塘、果园、种桑等地块边上顺延扩大置换地块,达到承包面积。

为了实现“一户一田(地)”的目标,在分配的同时,叶屋村注重引导村民按比例置换土地以实现连片经营。为了解决田块距离远近不一、水利条件不同的问题,村集体组织修建了4公里的机耕路、2公里的渠道,保证所有地块都能通车,所有水田排灌顺畅。

叶屋村在土地连片规模经营之后,立竿见影的是生产效率的提高。2017年,村里连一头牛都没有了,耕种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几年来,村民建立了不少以蚕桑、砂糖橘、蔬菜种植或水产、生猪养殖为主业的家庭农场。土地连片规模经营后,搞农业越发有利可图,外出打工的村民也纷纷回到村里搞起了种养,以前的空心村又热闹起来了。如今,村民人均纯收入已由2009年底的3000元左右提升到3万元。

“叶屋经验”证明了只要是坚持原来小岗村创造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也就是集体在村庄发展中起到制度性的作用,村庄发展就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那么,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到底有什么优势?我们到叶屋村调研了好几次,挨家挨户访谈,在进行深度研究后归纳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以下几点优势:

第一,确保耕者有其田。农民天然拥有集体成员权,弱小农户永远不会失去土地。这是共同富裕的根基。

第二,土地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三者利益和谐统一。这来自于土地的集体收入为集体成员服务。

第三,为乡村治理有效奠定经济基础。

责任编辑:吴自强校对:张一博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