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
(四)完善法规规章。推进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立法调研,提高新立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相关制度,推动城乡规划、地下空间建设、生活垃圾管理、环境卫生、广告牌匾标识、架空线管理等方面法规规章的修订,解决执法依据不足问题。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城市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五)严格规范执法。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来管理城市,切实提高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水平。加大对违法建设、占道经营、架空线复挂、露天烧烤等痼疾顽症的日常执法力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科技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与法院非诉执行的工作衔接。针对对公共利益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六)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强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综合执法队伍的统一调度,推进基层综合执法常态化。发挥基层综合执法平台作用,完善基层执法协同机制,深入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配齐配强基层执法人员,解决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严格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专项清单,围绕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应急处置等领域,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部门相关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法治素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开展体验式法治实践教育活动。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标准、违法事实、执法依据、处罚内容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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