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6)

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6)

摘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加快推动形成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七、加强城市日常运行管理,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十九)确保能源体系安全。构建多源、多向、多点能源供应体系,加大能源供应通道建设力度,抓好年度能源保障工作,确保电力、燃气、成品油、煤炭等供给充足、总量平衡。研究出台能源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升级改造能源系统运行综合监测平台,完善运行数据采集、发布等制度,构建覆盖全市各类能源的运行监测和应急响应体系。强化电网运行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电网安全运行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提高燃气市场安全准入标准,强化安全供、用气主体责任,推广燃气安全防护技术,提升供气系统和用户户内用气安全水平。完善热电气供需源头精准对接机制,加强热电气联调联供。倡导绿色低碳用能方式,持续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耗,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十)加强交通综合整治。推进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改善自行车和步道系统,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完善中心城区路网结构,逐一排查整治交通堵点,畅通道路微循环,规范交通秩序,提升重点区域交通运行效率。全面治理停车乱、停车难问题,推进路侧停车电子收费,鼓励单位内部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胡同停车居民自治。加强共享单车、分时租赁、网约车等运营监管,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持续抓好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主要场站交通接续保障和综合整治工作。

(二十一)加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体制,落实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推进地下管线消隐与道路施工同步实施,形成“管路互随、绿色消隐”的隐患治理体系,避免“马路拉链”现象。发挥挖掘工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沟通平台作用,破除信息壁垒,实现工程建设单位与管线权属单位的有效对接,有效防范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建立完善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投资、建设、管理、运营体制机制,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二十二)加强供水排水和防洪排涝管理。加强水源地保护,统筹推进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自备井置换、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等工程,形成外调水和本地水、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调度的多水源供水格局。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扩大再生水应用领域。做好骨干河道、重点中小河道治理工作,加强城市排水河道、雨水调蓄区、雨水管网及泵站等工程建设,开展城市积水点、易涝区治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二十三)加强应急管理保障。建立健全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物资储备、快速反应、现场协调等工作机制,提高应急综合处置能力。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借助大数据和智能技术,提升城市运行风险监测和控制能力。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综合应急预案及重点行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强化部门信息共享与高效协作。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形势分析、设施风险管理工作。推进燃气、供热、电力及环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等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加强专业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和演练,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健全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推进全民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灾避难意识和自救能力。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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