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十字路口为什么有人闯红灯

【2019-02】十字路口为什么有人闯红灯

十字路口闯红灯,是每天都在上演的重复剧目,也是城市日常生活的顽疾。虽然各种法规制度有明文规定,许多案例教育也触目惊心,然而,这种现象仍然屡禁不绝。

在社会学的意义上,大概可以从两个角度解读:一是人的素质,二是社会规则。前者是个人的能动性,具有特殊性;后者是社会的约束力,具有普遍性。换言之,在十字路口闯红灯,既有个人素质原因,也有社会规则原因。

从个人素质来说。人的素质结构中,有两个方面非常重要,一曰意识,二曰知识。意识与知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有时,意识不到位,源于知识不具备;有时,知识足够多,意识却不到位。如果说,前者是一种无知的无意识,后者则是一种“有学识的无知”,导致意识缺位。在道德层面上,前者往往是可被原谅的行为。比如,初到城市生活的人,在开始阶段并不具备足够多的城市知识,在规则意识、安全意识乃至卫生意识等方面,都需要一个学习过程。如在学习之后有了新进步,比如不再闯红灯,显然是一种应被赞许的行为。

可现实情况是,闯红灯的很多原因都是后者,即有知的无意识。这些人并非不知道其中的安全隐患,也充分知晓这是不道德乃至违法行为,但是,他们却依然故我,选择侥幸,选择不遵守社会规则。这似乎表明,“个人素质”并不能总是保证人愿意和能够遵守社会规则。要让个人素质起作用,社会规则本身要适当且有约束力。

社会规则林林总总,概而言之,一种是显性的,比如,法律、法规、准则,等等,写在纸面,清清楚楚地载明了违反之后是什么后果、如何处置;另一种是隐性的,比如,人们内心的道德准则,闯红灯在文明社会中会被认为是不文明行为,舆论也会表示反对,等等。

相对而言,显性的社会规则比隐性的社会规则在社会运行中更有约束力。它有国家强力机构作后盾,能够让人有所畏惧。就像酒后驾车的痼疾,在法律修改后,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理念,“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深入人心。因而从概率上讲,“重典”治理会更有效。可是,也必须要考虑到社会现实,如“重典”治理的执法成本,以及执法资源的有限性等。在现实中,有些行为适合被隐性的道德规则所规约,以降低执法成本,节约有限执法资源,闯红灯或许也是其中一种。

除此之外,还存在“诱引”人们闯红灯的不合理的技术设置。比如,路口很大、绿灯时间却很短;车辆很少,红灯时间却很长等等。有人笑语:中国人能让宇宙飞船上天,却不能让闯红灯根绝。人作为复杂动物,校正这个简单的行为也有许多复杂的因素需要统筹考量。

解决闯红灯问题,一方面需要时间,另一方面也要拿出实际举措。针对个人无知的无意识,应该加大知识传播力度,创新案例教育方式方法,以推进相关知识深入人心;针对个人有知的无意识,则应该有所处罚,促其有所警醒。当然,更为重要的是牢固树立规则意识,严格遵守社会公共规则,营造反对闯红灯的社会氛围,同时要优化技术设置,通过更加科学的技术手段,为减少闯红灯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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