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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解读(4)

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

(一)意义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主要源于两方面内容。第一,是由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的地位决定的。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全面依法治国强调全面,但在强调全面的同时并不是没有区别的,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重点任务。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权的规范约束,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因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第二,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有新的举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作出很多安排,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专门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安排。应当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地区各部门都非常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但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它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那么,如何让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高质量,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针对这一问题,不同地方、不同部门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作出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新时代,如何能够让法治政府建设既适应法治建设的进程,又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就需要有新的举措,此次会议也明确提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具体来看,有三个重要方面:一是重要举措,它是新时代我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二是重要载体,就是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这项工作作为重要载体;三是重要抓手。

(二)要求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文件稿,就是中央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要作出顶层安排。为什么要强调杜绝形式主义?就是要避免为创建而创建,避免为响应要求来创建,要让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真正起作用。为什么要强调务求实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就是要能够真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不是真正进步了、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是不是真正满意等,应当成为评定标准。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王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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