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改革引擎 激发创新活力

点燃改革引擎 激发创新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同阶段的科技体制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科技创新活力。进入新世纪后,科学技术呈加速发展趋势,迭代周期越来越短,科技创新模式和科研组织形式也悄然发生变化,科技体制不断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例如,重大科技决策及相关政策设计如何适应科技发展的快节奏,科技评价制度如何满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现实需求,如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系统的整体效率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我们要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通道,不断释放创新潜能,加速聚集创新要素,提升创新体系效能。

健全科技决策“大脑”

这些年来,我国很重视发挥科技决策咨询的作用。但就总体而言,科技决策领域的社会参与度还不够高。《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立科技咨询支撑行政决策的科技决策机制”。

进一步健全科技决策的“大脑”,需要重视发挥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在研究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促进创新开放合作,推动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政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科技决策提供咨询建议的作用。同时,还要注重发挥智库和专业研究机构的作用,完善科技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用好科技评价“指挥棒”

科技评价是创新主体行为的“指挥棒”,科技决策制定和资源配置也与其相关。我国的科技评价工作一直比较受重视。早在2003年,有关部门就发布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随后印发《科学技术评价办法》,以规范科学技术评价行为,引导科学技术健康发展。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2016年12月,《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颁布,适用范围包括国家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及项目、科研机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等的评估。2017年10月,《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印发,结合科研事业单位职责定位,将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分为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研发等三类进行评价。2018年,《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发布实施,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可见,我们已形成较为系统的科技评价制度。

但在现实中,科技评价制度实施的效果与预期还有一定差距,尚需加快建立以质量、绩效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强化科技评价制度实施机制,引入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准确衡量科技创新的价值。

打造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的“强磁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资源配置方式,解决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资源等问题,优化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类研究的支持方式,力求科技创新活动效率最大化”。为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把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到最恰当、效率最高的领域,应结合科技创新发展新趋势,把打造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的“强磁场”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科技创新资源的集聚和开发利用呈现出社会化、平台化、网络化等新趋势。顺应这一趋势,需要密切关注科技创新资源获取、分享和利用形式的变化,以及未来科技创新模式的演变趋势,尝试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全社会的科技创新资源,进行资源互联互通的顶层设计,打破创新资源在组织、领域、区域间流动的各种阻隔,构建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系统;大力支持科技服务和科技金融发展,发现并培育新型研发组织,尤其是有利于整合创新资源和能力的平台型研发组织;着力构建社会创新支撑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等等。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任督二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但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关联方面,“两张皮”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要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原创系统、转化系统、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进行系统诊断,不仅要着力化解科技成果供给侧和需求侧存在的各种症结,还要将系统之间和系统内部的障碍和阻隔渐次排除。要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要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深化科技与金融融合,最大限度调动科技成果各转化主体的积极性,使得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更顺畅。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科技部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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