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公务员“选、育、管、用”大文章

做好公务员“选、育、管、用”大文章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要求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好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选好用好干部,建设一支优秀公务员队伍关系政治生态清浊,关系党的成败,关系国家兴衰。因此,做好公务员“选、育、管、用”大文章至关重要。

“选”是前提。《意见》提出,要拓宽公务员队伍来源渠道,优化队伍结构。“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选拔任用好干部。选拔干部是建设优秀公务员队伍的前提,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有一双“慧眼”,善于识别好干部,能够做到慧眼识贤,去瑕存瑜;要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观念,树立“任人唯贤”“任人唯德”理念,让德才兼备的好干部有用武之地;要多到基层一线、改革前沿、维稳脱贫主战场精准识别人才,让有特点、有专长、有个性的干部脱颖而出;要严把干部选拔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育”是基础。《意见》提出,要强化公务员培养锻炼,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一是要加强政治培养。《意见》指出,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融入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广大公务员加强政治历练,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二是要加强素质能力培养。干部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坚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提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三是要把握好干部培养节奏。干部培养要因人而异、因事有别、因岗区分,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能裹足不前,不能因“怠速”耽误干部,也不能因“超速”贻误事业。

“管”是保障。《意见》要求,要坚持从严管理,锤炼过硬作风,健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全方位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是爱,宽是害。坚持严字当头、从严管理,为干部健康成长构筑起一道坚实屏障。加强干部管理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好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强基固本、正风肃纪,充分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及时“咬耳扯袖”,防患于未然。要认真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用纪律和规矩约束和规范干部行为。要建立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干部管理机制,让政治上关怀、生活上帮助、工作上激励有效融合,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在制度和规范内让干部大胆创新,敢于实践。

“用”是关键。“把最合适的人放到最合适的岗位”是用好干部的关键。要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例如,“狮子型”干部思想解放、勇于创新、担当负责、敢打敢拼,就把他们放到改革攻坚一线使用,让他们去攻坚克难、闯新路、开新局;“黄牛型”干部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一丝不苟,就把他们放在打基础抓落实的岗位上,让他们去铺路架桥、夯基础、强保障。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努力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既要看到干部的“显绩”,又要洞察干部的“潜力”,让选拔出来的干部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挖掘出最大潜能,创造出更大的价值。使用好干部要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用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政策,激活干部创新创业的“春水”,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党的事业注入不竭动力。

大木百寻,根积深也;沧海万仞,众流成也。各级党委以及组织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大文章,让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造一支无往不胜的公务员“铁军”。(责编:于川;校对: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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