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此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范围之广、情况之复杂、触及利益关系之深前所未有,推进之平稳、效果之扎实前所未有,改革非常成功。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效落实,党和国家机构履职更加顺畅高效,省市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跨军地改革顺利推进,同步推进相关各类机构改革,改革整体效应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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