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儿童个人网络信息,有章可循只是第一步

保护儿童个人网络信息,有章可循只是第一步

据多家媒体报道,我国首部针对儿童网络保护的立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网站收集儿童个人信息,要征得监护人同意;还首次明确“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如今,互联网已经与儿童的生活、学习密不可分,然而对儿童个人信息的网络保护却未能被真正重视。一方面源于家长的疏忽,另一方面则源于各类信息陷阱、监管的疏漏等。平日里家长在朋友圈的晒娃行为,以及手机游戏中的链接等,都存在儿童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危险。谨慎晒娃、不断升级手机健康系统、定制手机卡等,可以一定程度上堵上儿童信息泄露的漏洞,但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大数据时代,保护青少年的个人信息,仍须各类立法支持。

近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便是专门为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根据《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它将成为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一张重要“防护网”。

《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不包括6岁以下群体和非学生)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3.7%,超过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36个百分点。保护未成年人个人网络信息,已然迫在眉睫,人们对即将实施的这一规定充满期待。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的落实是重点也是难点。尤其是“监护人同意机制”。规定中特别明确,监护人应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维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但如何识别监护关系和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是否要求所有儿童的实践生活场景,都要贯彻监护人知情同意原则等,还需进一步商榷。这也意味着,社会整体要为此付出相应的法律执行成本,具体方法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摸索。

保护儿童个人网络信息,出台相关规定只是第一步,还需相关方面更多配合和行动。父母应主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做信息时代的合格父母;学校教育在这方面也不能失语和缺位;监管部门则要结合实际研究可操作的监管举措,同时网络平台应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构建儿童信息保护屏障,把好信息安全的重要关口。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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