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人民重托 无愧伟大时代

不负人民重托 无愧伟大时代

——写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五周年之际

这是历史的选择!这是人民的选择!

历史告诉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历史告诉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和强大旺盛的生命力;

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

翻开1954年8月29日的人民日报,有一篇名为《娘选了毛主席当咱的代表》的文章,这是北京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贾兰文写给儿子赵国谦的一封信。

“国谦,你不会想到吧,你这个从苦水里捞出来的母亲,也当选了北京市的人民代表,参加了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首都各界代表们坐在一块,来商量全市的大事,还参加了选举。”在这封信里,贾兰文记述了她参加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的激动心情。

就在这一年的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开幕,代表总数共1226人。

“他们从车床边来,从田地里来,从矿井来,从海岸的防哨来。放下钳子,放下犁把,放下镐头,放下笔杆、圆规……同他们所爱戴的党和政府的领导人们一起、商量着国家的大事。”在著名记者袁水拍的笔下,这一“六亿人民心花开”的历史时刻在65年后的今天依然激动人心。

只是,这一时刻的到来,如此不易。

从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挽救民族危亡,中国近代史上无数仁人志士艰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从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直至辛亥革命,从君主立宪制、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再到总统制,各色人物上场下场、各种思想潮起潮落……可“山穷水尽诸路皆走不通”,中国依然是山河破碎、积贫积弱,中国人民依然生活在苦难和屈辱之中。

是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为黑暗中的中华民族点亮了希望的火炬。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带领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努力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在这一伟大斗争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对民主政治制度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大革命时期,在城市建立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市民代表会议,在农村组建农民协会,进行政权建设的最初探索;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建立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政权,实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形态;

抗日战争时期,在陕甘宁边区实行了以“三三制”为原则的参议会制度,初步提出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想;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相继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向正式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渡……

回望历史,那一次次艰辛的探索、伟大的创造仍然历历在目。面对国家政权应该怎样组织、国家应该怎样治理等关系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根本性问题,中国共产党人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终于找到了答案。

“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重大历史意义。

经过浴血奋战和不断探索,我们找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为国家治理体系奠定坚实法治根基

今年3月,在全国人代会上,人们又见到了曾香桂忙碌的身影。

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连任的农民工代表,为了更好地履职,曾香桂深入企业倾听农民工意见,与企业方进行座谈,了解和收集基层农民工群体在“机器换人”时代面临的转型就业问题。

曾香桂的当选,也折射出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构成的可喜变化——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工的数量,从十一届全国人大的3名变成了十三届全国人大的45名,来自基层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大幅增加,更多基层的声音得以进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在评判国家各项发展规划和建设完善法制基础的过程中,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无疑起着建设性作用,并履行监督职能。”俄罗斯国家杜马第一副主席伊万·梅尔尼科夫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中国是行之有效的国家政治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现实。

选举制度既是一国民主政治的基石,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

选举法,是比“五四宪法”还早一年诞生的法律。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现行选举法作了第五次修改,明确规定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65年来,我国农村与城市每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经历了从8∶1到4∶1再到现在1∶1的演进。这一比例变迁所镌刻的印记,见证着我国人民民主制度不断前行的足迹。

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正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共和国历史上,许多重大决定,都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

从“一五”计划到“十三五”规划,从授予共和国元帅到恢复军衔制,从通过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到发表告台湾同胞书……65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每一次会议、每一项决定,无不见证着共和国的历史进程,无不推动着时代向前发展。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平台。

——65年来,全国人大通过了4部宪法,其中“八二宪法”历经5次修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重要原则写入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65年来,从个人所得税法到经济合同法,从公司法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再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批经济领域法律颁布实施,体现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65年来,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确立了“民告官”制度,行政诉讼法的出台为我国行政程序法制化首开先河,此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相继出台,推进依法行政、公民权利保障之路步履铿锵;

——65年来,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举的理念深入人心,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经多次修改,不断完善。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这一项项立法正是坚持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才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才经得起历史考验。

这是一组令人瞩目的数字: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274件、行政法规750多件、地方性法规1.2万多件,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有法可依——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可磨灭的贡献,也是带给中国最根本、最长远、最宝贵的财富,既对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为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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