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度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

中国制度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

核心提示

中国制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理论。

中国制度开创了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全面领导的新型制度

制度强则国家强,制度优则国家兴。百年大国兴衰更替的历史反复证明了这个原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开创了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新型制度。这个科学制度(体系),使中国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这个科学制度(体系),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是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是能持续推动中国进步和发展、确保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这个科学制度(体系),与资本主义制度具有本质的区别,它解决了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的对抗性矛盾危机,即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

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前,历史上一切制度都是以私有制为经济基础、少数人对多数人实行剥削和压迫的制度,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制度。因为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些人凭借其经济优势处于统治地位,而奴隶、农民和工人,因为失去独立的生产资料和物质基础,只能在社会中处于从属地位。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揭示了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趋势。

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的新型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解放生产力、具有社会活力的社会制度。这个新型制度与以往的旧制度具有原则性区别。1891年,恩格斯在为《法兰西内战》写的导言中指出:“工人阶级一旦取得统治权,就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工人阶级为了不致失去刚刚争得的统治,一方面应当铲除全部旧的、一直被利用来反对它的压迫机器,另一方面还应当保证本身能够防范自己的代表和官吏,即宣布他们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针对巴黎公社废止资产阶级代议制方面的措施,马克思说:“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同时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巴黎公社实行的普选制“彻底清除了国家等级制,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负责制来代替虚伪的负责制,因为这些勤务员经常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恩格斯也明确地把人民的自由普选权和随时罢免权看作是人民群众管理和监督国家事务的重要手段。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要建立国家制度体系,首要的问题是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和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政体。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开创和完善,始终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始终以人民当家作主、由人民管理国家事务为制度根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制度开创人类制度文明史上新型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世界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是它没有自己的私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有组织性和纪律性,有先进的科学理论指导,能够不断地进行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就,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得以建立和实践,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就,还是进入新时代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就不可能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中国在五千年制度文明中形成的,诸如中央集权制度、郡县制、监察和巡视等制度蕴含的大一统的制度传统,国家制度中主体和多元统一的制度文明,是中国农耕文明长期领先的制度优势。今天,对制度的传承和创新,不能割断制度文明的命脉。

中国制度开创了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新型制度体系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理论,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制度体系。这个科学制度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是以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法律体系构成的一个科学制度体系。

根本制度是中国制度的内核部分,直接反映社会制度的性质,决定国家活动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发展方向,是国家各项制度的根基和本源。中国的国体、政体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我们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性质的根本体现,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我国各种制度的源泉,属于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既能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的意愿,又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的统一意志,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包含直接民主,又包含间接民主,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有机统一;既体现多数人的利益,也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是多数民主与少数民主的有机统一;既是体制内民主的制度安排,又为体制外民主提供了足够的制度空间。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结合,实现了刚性民主与柔性民主的有机统一。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富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根本制度。

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在党和国家制度体系中是根本的领导制度,居于核心位置。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明确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为此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

基本制度是依据根本制度制定的、规范和制约国家基本活动和社会基本生活的制度,既是根本制度的体现和表达,也是制定各种具体制度的依据和出发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构成基本制度。在原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经济制度基础上,《决定》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下来,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说明我们党对分配制度,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科学制度体系中的地位有了新的认识。就基本政治制度而言,政党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是由国情、国家性质和社会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也是世界政党和政党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它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某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既能实现广泛的民主参与,反映各方面的要求和意见,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又能集中实现统一的治理,提高办事效率;既能防止由一党执政而缺乏监督的弊病,又能避免多党纷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混乱和低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表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

重要制度是指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派生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的主体性制度,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领域的主体性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既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支配,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最基本的表现形式。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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