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三个结合” 破解“三大难题” 建立“五项机制”

推动“三个结合” 破解“三大难题” 建立“五项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打造城市建设新名片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将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随后一系列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办法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主动出击,抓住棚户区改造利好政策机遇,坚持规划先行,推动棚户区改造与优化城市布局、城市功能、人居环境“三个结合”,着力破解拆迁难、安置难、资金难“三大难题”,建立片区负责、楼栋包干、利益保障、集约用地、优先选房“五项机制”,累计投入60多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改造户数达10455套,改造面积约290万平方米。钟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成为广西“城市双修”优秀案例,并在广西棚户区改造融资新政策培训会上作典型发言。

坚持科学规划,推动“三个结合”

结合优化城市布局做好规划建设。钟山县围绕打造广西中小城市、贺州副中心城市、贵广高铁经济带物流和旅游黄金节点城市的发展定位和县城总体规划目标,在全县进行摸底,优先将条件简陋、环境差、配套少、安全隐患多的区域列入改造范围。坚持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城市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做到城市布局更合理、交通出行更便捷、产城融合更紧密,县城建成区面积由2015年的11.54平方公里增加到2018年底的17.8平方公里。

结合优化城市功能做好配套服务。棚户区改造不仅要解决“脏乱差”和基础设施落后问题,还要统筹考虑服务配套,配套建设交通、照明、管道、消防、绿化等工程,同步推进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项目,不断优化城市功能。比如,教育方面,新建的第六小学已投入使用,第三高中加快建设,2019年新建的四中、七小、八小、九小实现开工,特殊教育学校搬迁、城东新区幼儿园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医疗方面,县中医医院住院楼投入使用,人民医院东院开工建设,中医院东院等项目启动前期;体育中心、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游泳馆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相继建成投入使用。这些配套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功能,有效解决居民住有所居、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等问题。

结合优化人居环境做好“城市双修”。作为广西“城市双修”试点城市,钟山突出“宜居”特征,将城市废弃地、城中村进行修复和再利用,完善城市公园绿地系统。以国家AAAA级景区标准建设了占地3300多亩的锦绣钟山生态园,成为提升全县城市景观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的“城市绿肺”;精心规划建设了全长约4.7公里的“一江两岸”水系提质改造工程;结合城市开敞空间(湿地公园、山体公园、广场等)、驳岸绿道,建设钟山公园、潇贺公园、荷塘公园等“八大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62平方米,钟山公园成功申报为国家AAA级的状元峰景区,成功打造出“绿在城中、城在绿中”的园林绿化格局,大幅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如今的“一江两岸”、钟山公园已成为市民饭后散步和跳广场舞的好去处。

突出问题导向,破解“三大难题”

先拆违后拆迁,破解拆迁难题。违章建筑破坏自然资源和城镇环境,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是引发社会矛盾的不和谐因素,也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拦路虎”。钟山县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先拆违后拆迁、以拆违促拆迁,对区域内所有违章建筑下达限期拆除通告,对不愿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打消群众思想顾虑,变“要我拆”为“我要拆”,创造了11天拆除66栋民房的“菜园地征拆速度”。

多种模式并推,破解安置难题。针对棚改户担心建设周期长、租房难、年纪大、回迁难等实际问题,创新思路、因地制宜。安置方式采取就近就地、异地、边建边拆、分区建设、分步推进等多种方式,满足不同群众动迁要求。建设模式灵活采用自建、以购代建、委托代建等方式。对城市棚户区改造按照1:1.3置换,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采用等值置换的安置标准。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优势,将安置房建设与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相结合,优先解决棚户区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的住房问题。对征拆中涉及部分年纪较大的或自行租房困难的棚改户,统筹安排公租房进行过渡安置。

多渠道促融资,破解资金难题。通过争取上级财政补助、银行融资、本级配套、引入社会资本、申请专项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争取上级财政补助、银行融资、本级配套34.35亿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引进社会资本24.3亿元。发挥专项债券惠民生、防风险作用,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11.86亿元,保障了棚户区改造的顺利推进。

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五项机制”

片区负责制。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并成立6个片区指挥部,四家班子成员担任片区指挥长、副指挥长,落实工作专班,全程负责所在片区的宣传发动、协议签订、拆迁安置等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人。

楼栋包干制。棚户区实施主体单位成立棚户区改造分指挥部,实行楼栋包干、具体到户、落实到人、明确到点,落实包调查摸底、包宣传动员、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安置、包回建入住(包补偿到位)“五包”职责,严格按程序推进工作,确保精准到户。

利益保障制。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重,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各片区指挥部召开棚改户动员大会,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棚改户实际困难和满足其合法合理诉求,对棚改户中的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找车、搬家“一条龙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让棚改户真切享受到棚户区改造带来的福利。

集约用地制。按照每3年一个计划进行部署,及时编制项目规划,提前谋划落实土地。通过腾空土地、盘活土地、加快收储、加快报批、城中村空心村和城区工矿企事业棚户区整体拆除改造等有效举措,既解决了项目用地问题,又有效改善了片区人居环境,促进集约节约用地,提升了城市品位。

优先选房制。针对棚改户的观望攀比心理,创新推出签约时间与安置选房顺序挂钩的制度,对棚改户协议签约时间计时到秒,按照协议签订的时间先后顺序优先选房,激励棚改户争先恐后签订协议,县委政府大院项目仅2天就签了350户,约占总数的70%。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县长)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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