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意见》指出,党和国家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以来,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范围:深圳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战略定位:
高质量发展高地;
法治城市示范;
城市文明典范;
民生幸福标杆;
可持续发展先锋。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基本原则: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允许深圳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利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有利于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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