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0个险村4月底前配齐防汛物资装备,严禁挪用!

北京50个险村4月底前配齐防汛物资装备,严禁挪用!

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前正式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50个山洪地质灾害险村防汛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本市50个防汛险村4月底前配齐配好防汛设备设施和物资装备,比如至少配备一套雨量监测设施,配备一部卫星电话,至少设置或确定一处避险转移安置点。据悉,这是本市首次以市防汛办名义对山洪地质灾害险村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要求,山洪地质灾害险村要明确转移路线、避险地点等避险对策,按要求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告知险户具体避险信息,做到“一镇一册、一村一策、一户一卡”,切实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工作。

各险村要根据受威胁程度、山势沟道基本情况、居民基本构成和居民分布等情况,按照要求配备好防汛设备设施和物资装备:

1.至少配备一套雨量监测设施。

2.至少配备一部卫星电话(市级配备,险村使用)。

3.至少配备一套预警广播(含“村村通”广播),配备一定数量的手摇报警器、手持扩音器、铜锣、高频口哨等预警设备设施。

4.至少设置或确定一处避险转移安置点;在村域重要部位和显著位置设立一定数量的山洪地质灾害警示标志、避险转移指示标识等避险设施。

5.适量配备雨衣、雨伞、强光手电筒等保障物资。

6.适量配备被褥、方便面、饼干、榨菜、饮用水、应急药品、医疗救护箱等应急生活物资。

7.适量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救援装备。

8.适量配备存贮上述设备设施和物资装备的储存箱、储存柜等储存设施。

市防汛办要求,各险村要在4月底前要落实并完成上述防汛设备设施和物资装备的配备;要定期检查上述防汛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强化防汛物资装备保管和养护,确保功能完好;防汛物资装备应集中存放,严禁挪用。

降雨应对方面,当预报有强降雨天气,或接到强降雨应对通知,或启动暴雨预警响应时,对各险村的强降雨应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1.当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内全市有超过25至50毫米降雨,或局地有超过100毫米降雨,或局地雨强超过50毫米/小时,各险村要加强防汛值守力量,包村干部要进村入户。

2.当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内全市有超过50至70毫米降雨,或局地有超过200毫米降雨,或局地雨强超过70毫米/小时,各险村防汛责任人要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山洪沟道、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旧房屋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与布控工作,视情况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准备工作。当降雨达到转移预警标准时,各险村防汛责任人要依据预案立即组织避险转移,做好群众安置工作。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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