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报市人大审议通过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报市人大审议通过

北京市规自委今天透露,《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目前已报市人大审议通过并立项。

3月9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网发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目前已报市人大审议通过并立项。《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也已完成专家论证和征求意见。

报告中介绍了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多项立法工作的进展。

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经过前期大量工作,《条例》按照新总规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19年4月28日经市人大通过施行。本次修订,为新总规实施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也巩固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还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为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奠定了法规基础。

结合《条例》实施,印发《<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任务清单》,明确62项配套工作任务,2019年年底前完成阶段性成果。

2.《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市政府令228号)

为加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出台后,市规自委启动了228号令的修订工作,作为落实《条例》的配套文件。

经过对本市及国内主要城市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赴深圳、南京、杭州、福州等城市和本市部分区进行深度调研,最终形成《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完成专家论证和征求意见,并已提交委主任办公会审议。

3.《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深入开展《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立项调研工作,成立了由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同衡规划设计院、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成的课题组,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协调推进,目前已报市人大审议通过并立项。

据悉,2019年,市规自委共起草规范性文件16件,已正式印发实施9件。此外,还开展了制定《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前期调研工作。配合市文物局开展了制定《北京中轴线遗产保护条例》立项调研工作。

报告还介绍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

2019年,在建筑许可方面,《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等41项改革配套政策已全面实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线下交易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即时办结、同窗出证”运行模式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进一步压缩时限至1天内,实现了不动产转移登记只需一个环节、半天即可领取证书。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