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起点推进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高起点推进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金融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推进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新时代的金融审判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大力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符合司法规律和改革趋势、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现代化的金融审判体系。

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前提

金融审判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高原则,要始终紧紧依靠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金融审判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是创新完善金融审判理念和审判机制,实现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证和最大政治优势。在金融审判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与坚持党的领导、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统一关系,落实好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准确把握和服务大局,切实承担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金融审判领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持以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目标

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建设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是金融审判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和职责所在。随着金融改革开放进程加速,要继续找准找实金融审判服务保障大局的着力点,大力推进金融审判执行体制机制创新,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工作任务,妥善处理好金融领域疑难复杂案件和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发挥金融审判服务发展、促进改革的积极作用。要积极参与金融领域立法完善、制度创新和政府监管,深化与金融监管机构和行业组织间的协作机制,通过金融行政审判,支持、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高金融市场治理水平。要主动对接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强化涉外金融案件司法管辖,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司法裁判与国际金融惯例、规范协调,提高金融裁判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努力形成解决金融纠纷的“中国方案”和“中国实践”。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内生动力

2018年3月中央深改委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立足金融审判新常态,大力推进金融审判体系创新,在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司法责任制改革、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形成一批首创性、示范性、引领性成果,为金融改革创新提高优质司法服务保障。当前,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金融市场对司法服务保障的需求更加迫切,尤其是疫情对全球金融经济的影响,金融审判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夯实改革基础和创新动力,紧抓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充分发挥金融审判集中管辖、专业审判、专业队伍的资源和制度优势,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和配套性,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心,持续深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化完善符合金融审判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全面提升金融审判质效。要跨区域整合金融审判优势资源,打造金融审判合作共同体,促进金融审判裁判标准统一。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动跨域诉讼服务和诉调对接,促进金融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衔接,形成更具开放性和国际化的金融纠纷解决网上网下综合平台,公正高效便捷解决金融纠纷,满足金融市场主体跨境诉讼需求。要强化科技赋能,坚持向信息化要“审判力”、向信息化要“工作力”,以精准服务办案、服务群众、服务决策为导向,全面提升金融审判、管理和服务质效,保障金融开放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障

推进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造诣深厚、工作实绩突出、纪律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司法事业。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严格考察干部队伍的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着力培养选拔政治过硬、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法官好干部。要注重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增强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按照“知识能力专业化、审判思维现代化、司法视野国际化”的标准,培养一批通晓中外金融法律政策、谙熟金融市场交易规则、具备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高层次金融审判人才。要加强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建立外部高端金融审判研究人才招录机制、法院系统内金融审判人才交流和动态管理机制,探索有利于人才集聚、发展的培养模式,形成专业精深、梯队完整、人尽其才的人才队伍格局,支持优秀人才为提高金融审判能力贡献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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