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税务:学习《民法典》正当时

通州税务:学习《民法典》正当时

“继承编中明确了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继承规则,完善了代位继承制度,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使得税务机关在这些特殊的继承情形下确定税款承担者有了依据,便利了税收征管……”

8月6日下午,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学习民法典 做知法懂法税务人》第一期专题培训正式开讲,第一税务分局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此次《民法典》培训紧扣“与税有关”,深入浅出讲解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等相关内容。为了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本次培训会的授课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崔园园数易其稿,以工作实例为切入点,图文并茂,引起同事强烈共鸣。课堂上你问我答,气氛火热。参训人员卞荟慧深有感触地说:“今天这堂培训对于在不动产交易涉税岗位工作的我用处很大,让我能更加专业地向纳税人解释契税征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就。《民法典》所规范的社会关系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与税法密切联系。学习好《民法典》对税务干部纳税服务水平提高和执法能力提升大有裨益。

“我们坚持‘用税务人讲好税务事’,一分局现有4名年轻税干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我们将充分利用这股师资力量,持续开展好各类普法培训,不仅要让税务人成为法律的坚定拥护者,更要让‘法’为‘税’用,成为依法治税、依法办事的忠实践行者。”通州税务一分局分局长李坚表示。

责任编辑:李娇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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