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而抓好督察工作是压实法治责任、落实法治任务的重要方式。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11月3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在北京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
法治才能善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日益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加以统筹推进,并注重开展督察工作。从2015年12月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立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到2019年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督察工作的原则、内容、方式,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链条逐步形成闭环,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日益丰富,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决策公信力不断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覆盖面不断扩大;五年来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复议申请92.1万件,直接纠错率为15.19%,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牵引,依法治国成效同步凸显,截至2020年8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79件、行政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1万余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
当前,“十三五”即将收官,“十四五”开局在即,全面依法治国走进新的阶段。如何顺应新形势,把准新情况,瞄准新目标,持之以恒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落实,让法治政府建设拾级而上,带动全面依法治国“更上一层楼”,是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同志曾指出,“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此次实地督察聚焦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以及各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开展全面督察,正是推动法治建设再创新佳绩的题中应有之义。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之于法治政府建设而言,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是“火车头”。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锻强责任落实的闭环,推动法治建设结硕果;如若不然,法治建设就会陷入“口号喊得震天响,落实起来轻飘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困境。开展实地督察,就是要聚焦关键少数,紧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这个重点,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坚持以身作则,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安排,是否带头学法、尊法、用法,是否带头抓好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一级带着一级干等等,坚决把问题短板找出来,把整改要求提出来,把问责利剑亮出来,让法治建设责任链条从源头强起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督察只是手段,其最终目的就是推动法治建设书写“十四五”新篇章。站在新的关口,直面更高目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各级党委政府要跟上,从思想上认清实地督察的初衷,习惯在监督中开展工作,主动把握督察这个补齐短板的良机;从行动上支持配合实地督察工作,按照督察要求组织好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民营企业、访谈干部群众等工作,用好督察的“探头”,找准工作的“病灶”;从整改上坚持保质保量,对督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逐条整改、举一反三,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交出优异的法治建设“补考”答卷。
良法善治,事业所需,民心所向。以此次实地督察为新起点,用负责担当耕种法治建设的“责任田”,用整改落实祛除法治建设之田的“病虫害”,法治建设必将“种”出新硕果,开启新未来。(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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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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