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新时代社会救助法治化新篇章

谱写新时代社会救助法治化新篇章

近日,十三届全国政协第51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围绕“社会救助法的制定”协商议政,指出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使社会救助成为人民群众真正受益的伟大事业,要做好社会救助法制定相关工作,用制度保障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社会救助制度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一项历史悠久的兜底性、基础性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社会救助法治化旨在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社会救济事业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社会救助体制机制逐步完善,面对当前立法层次较低、机制不健全、救助对象不够规范、救助对象核查难等系列问题,需要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加快立法进程,确保救助对象应保尽保、救助工作精准施策、救助成果提质增效,切实把党的主张、实践成功经验转化为推动社会救助健康发展的法律规定,谱写新时代社会救济法治化新篇章。

立足应保尽保,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救助格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需要有法可依,更需要有“良法”可依。我国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瞄准的是绝对贫困人口,在我们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任务后,社会救助制度必须转型升级才能与新时代新的历史阶段相衔接,要把“高质量发展”理念引入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发展进程,着力解决现行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形式大于实质、权威性不足的问题。要着眼于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加快构建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实现对困难群众“应保尽保”。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站在困难群众的立场,站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综合运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措施,编织一张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持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加强城乡和地区统筹衔接,满足不同群体在生活、学习、就医、住房等各方面基本需求,确保一个不少、一户不落,让困难群众能够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

立足精准施策,打造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救助机制。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连着民心,关系民生,准确把握“适度”的度至关重要。在彻底消除绝对贫困之后,大范围“撒胡椒面”式的社会救助与当下贫困家庭的需求已不完全匹配,要实现工作思路从“救穷”向“救弱”、“供血”向“造血”方向转变。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畅通求助渠道,优化救助程序,加快服务转型升级,打造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政策衔接,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为民干事的良好氛围,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确保政策能够精准发力,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细落实落到位,打通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立足提质增效,凝聚社会参与、合作共治的救助力量。社会救助既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有关规定,只是一些临时性的管理条例,立法层次相对较低,且各类社会组织在行动上也是孤军奋战,没有整合力量。需要从法律角度明确政府和社会组织作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地位,有效促进社会救助的多元主体依法共同参与,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要引入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会慈善组织参与到民生兜底工程中,鼓励企业设定相关的公益性岗位,助力贫困地区群众能够更好就业,提升创造财富的热情,汇聚更多社会资源来从事更专业的帮扶,传递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关爱。要简化救助程序,实行“一门受理、多门办理”,推进救助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扩大“先救助后审核”适用范围,确保困难群众求助便捷、受助及时。要加强公益宣传,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来源:宣讲家网)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21/0709/1134549.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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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刘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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