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8月12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于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工作原则、主要目标,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意见》有哪些重要信息一起来看。
(图片来源:新华社图片)
《意见》对于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一个总体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力量。
坚持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坚持依法保护,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坚持守正创新,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内涵,弘扬其当代价值。
到202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到203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的作用更加彰显。
此外,《意见》对于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作出了这些明确规定。
一、《意见》对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与工作流程都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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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对非遗当代价值的认知与利用,将其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资源。强调将非遗保护传承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在国家重大战略中充分利用非遗资源,建立非遗保护协同机制,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中,加大对黄河流域丰富多样的非遗资源的传承利用,在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加强非遗保护传承“生动呈现中华文化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国民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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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构建非遗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中小学开设非遗特色课程,鼓励中小学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设立特色传承基地。加强高校非遗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增设硕士点与博士点。在职业学校开设非遗保护专业和课程。加大非遗师资队伍培养力度,支持非遗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与科研。
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一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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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政策法规。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依法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职能部门,统筹使用编制资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内容来源: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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