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建立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十三五”时期,我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710万建档立卡残疾人全部脱贫。2021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残疾人脱贫同样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为实现康做出特殊贡献。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因残致贫”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探索建立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发生。

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有着特别深厚的感情,始终把残疾人这一困难群体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处处为残疾人脱贫奔小康撑腰鼓劲,要求将贫困残疾人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群体攻坚的重点,精准做好残疾人脱贫工作,为解决“因残致贫”难题提出了中国方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通过社会各界、残疾人组织和广大贫困残疾人及其亲属共同努力,在取得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的同时,也探索形成了残疾人脱贫攻坚的中国经验。

将残疾人作为群体脱贫攻坚重点,农村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十三五”时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由2015年的2824.9元增长到2020年的10384.8元。1076.8万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90%以上城乡残疾人参加医疗、养老保险,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资助8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54.7万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救助。

“因残致贫”问题受到普遍关注,贫困残疾人特殊需求得到更好保障。中央和地方针对解决“因残致贫”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和措施。国务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出台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各地以多种方式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创新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显示,普查所及1563万建档立卡户中,有家庭成员享受过残疾人帮扶政策的建档立卡户338.3万户。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261万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171.3万户,其他残疾人补贴覆盖82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覆盖46.1万户,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210.5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32.1万户。

贫困残疾人自强脱贫意识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616.4万残疾人得到产业扶持,684.5万残疾人获得扶贫资产收益,88万残疾人获得扶贫小额信贷支持,58.1万残疾人享受扶贫公益岗位,69.2万残疾人享受易地搬迁政策。

助残脱贫蔚然成风,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支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定点扶贫过程中,将残疾人家庭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优先获得帮扶救助和项目资金扶持。实施东西部残疾人扶贫协作,将帮扶贫困残疾人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范围,中西部农村23.29万贫困残疾人受益。实施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帮助和服务。

探索出破解“因残致贫”问题的中国方案。帮扶措施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是破解“因残致贫”难题的关键一招。“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行动”,让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扶贫脱贫不光有了主心骨,更有了力量和信心。“康复扶贫”和“居家无障碍改造扶贫”,减少减轻“因残”对个人及家庭带来的不利影响和致贫风险。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创新“服务型社会救助”的有效方式,实现了“托养一人、解放一家、幸福一片”的社会保障扶贫成效。经常开展的“残疾人自强脱贫示范带动”,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自强脱贫典型,成为破解“因残致贫”问题不可缺少的强大内生力量。

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面临挑战

应该看到,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同时,“因残致贫”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残疾人贫与困的特殊性。依据基层调研和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数据,从因残致贫的根源来看,残疾人群体贫与困仍然面临挑战。

残疾人的贫困仍是一个长期的、结构性问题。残疾人个体生理、能力和发展状况改善具有长期性,家庭对残疾人的认识与支持状况改善具有长期性,社会看待和对待残疾人态度的转变具有长期性,三个方面综合影响决定了残疾人贫与困的长期性特征。在脱贫攻坚政策支持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全国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与全国居民收入水平差距仍有扩大趋势。2016-2018年,全国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占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8%、56.6%和57.1%,各年度数据虽有波动,但总体趋势是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从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来看,精神、智力、重度肢体和多重残疾人由于身体功能、社会适应能力和获得收入能力相对较差,更容易返贫、致贫。

残疾人的贫困问题在未来将更加突显。一是残疾人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享受兜底保障的残疾人数量依旧庞大。“十三五”时期,1076.8万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212.6万困难残疾人和1473.8万重度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9年,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结果显示,72.5%的残疾人获得过社会救济和政策性生活补贴。二是家庭结构小型化、残疾老龄化进程加快等趋势明显,近一半残疾人独居或与一位家庭成员同住,老年残疾人成为残疾人的主体,一户多残家庭比例高,传统家庭照顾模式难以发挥作用,残疾人家庭增收、照护和支持面临更大挑战。

残疾人的贫困重点在“贫”,难点在“困”。残疾人收入少、支出高,对康复训练、辅助器具、护理用品等方面的刚性需求增加了额外支出,属于典型的支出型贫困人群。根据2019年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全国残疾人家庭医疗保健支出达到人均消费性年支出的26.3%,是全国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水平的1.6倍。同时,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需求还没有得到制度性保障,成为尚未解决的“困”。

导致残疾人贫困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一是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低、自我发展能力提升难。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约一半残疾儿童、少年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送教上门”比例过大。近几年,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的比例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呈递减趋势。残疾人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亟待提高,普通学校的教师缺乏特殊教育基本专业能力,新成立的农牧区特殊教育学校中,很多教师没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二是残疾人就业率不高,就业层次低,就业增收难。根据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残疾人就业率为45.8%,就业人数为855.2万人,当年还有700多万就业年龄段未就业城乡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低,增收难。三是残疾人社会参与水平不高。“十三五”末,经常参加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的残疾人仅为17.8%。根据2019年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2018年,残疾人家庭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仅占全国居民家庭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水平的25.4%,交通通信方面的支出也远低于一般居民,反映了残疾人平等参与和实现融合上的实际困难。

解决残疾人贫困的难点重点仍然在农村。一是农村残疾人城镇化进程缓慢。“七普数据”显示,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3.89%,但我国持证残疾人非农户籍占比仅为21%,呈现出与全国居民城镇化发展趋势截然相反的景象。二是农村残疾人面临固定收入低、公共服务不足的双重困境。2019年,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为22413.3元,农村为13364.9元,城镇是农村的1.7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设施明显不足,农村残疾人在康复、照护等方面面临更多困难。三是重度残疾人比例高。目前,持证的农村残疾人中残疾程度为一级和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占到农村持证残疾人总数的近一半,重度残疾人更容易新发生贫困或返贫。

建立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建立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

着力建立“三早”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预警范围,继续精准识别并给予及时精准帮扶。持续做好基层党组织助残解困工作。做好易地搬迁残疾人安置、社区融入和就业等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开展东西部残疾人帮扶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扶持农村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参与富民乡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推动农村残疾人工作在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和组织建设上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借势借力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着力建立健全民生兜底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政策,推动建立“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并提标扩面,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将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事实无人照料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积极推进“服务型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加强临时救助,做好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避免残疾人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着力健全可持续增收机制。一是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健全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形成以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创业为主体,公益性岗位安置、辅助性就业为补充的就业机制,帮助更多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二是拓展多渠道增收机制,增加残疾人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创新农村残疾人收益分享模式,采用土地流转等多种方式增加残疾人集体收益。三是充分发挥好三次分配对残疾人家庭收入的直接拉动作用,充分利用好国家为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发展残疾人公益慈善事业,逐步建立残疾人家庭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着力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农村残疾人服务,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农村残疾人教育、就业、医疗康复、托养照护、养老等服务水平,让更多农村残疾人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托养照护服务,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生活和照护压力及精神、经济负担。

着力健全能力建设和发展机制。一是及时总结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过程中涌现出的残疾人自强脱贫致富和助残脱贫增收的典型,培育和增强残疾人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提高残疾人康复质量,健全融合教育和特殊教育支持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加大科技应用和辅助器具研发推广力度,为促进残疾人展现能力、参与社会提供技术和环境支持。四是持续有效宣传以“平等、参与、共享”为核心理念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引导社会公众积极看待残疾人,正确认识残疾人的能力、才华、特殊比较优势及社会贡献,持续营造扶残助残的新时代文明风尚。

着力健全社会支持体系。健全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化对残疾人的社会支持和社会保护,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加快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和企业,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助残扶贫。

着力加强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落实党的群团改革要求,持续加强各级残联党组织建设,强“三性”,去“四化”,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加强完善县、乡、村(居)三级残疾人组织体系建设,精准监测掌握残疾人动态和迫切诉求,精准对接并推动扶持政策措施到人到户,加强对残疾人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坚持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真正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服务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作者:中国残联副主席、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会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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