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权威

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权威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2015年底,对河北省开展督察试点。到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全覆盖,并对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到2022年分六批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部门、6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圆满完成督察任务,取得“中央肯定、百姓点赞、各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成效。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掌舵定向、引领前行,在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审阅每一批督察工作安排、每一份督察报告、每一份整改方案、每一份整改落实情况,强调督察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方向,指明督察的目标原则和重点任务,教授督察的方式方法和主要路径,是深入推进督察的底气所在和动力源泉。

201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会议指出,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在对河北省开展的督察试点结束后,习近平总书记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督察“发现了问题,敲响了警钟,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整改方向”,明确要求这项工作要抓下去,后续督察工作要接续展开。

2017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进环境保护督察。

2018年3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的报告》,强调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得好、用得好,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同时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强化权威,加强力量配备,向纵深发展。

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充分肯定生态环境督察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并将其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并列。

2021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保持严的基调,该查处的查处,该曝光的曝光,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关心推动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使得督察制度建设不断深化,为督察工作深入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充分彰显了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定力、战略魄力,为深入开展督察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尤其是要把握几个重点方面:

必须扛起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和国家重大制度创新,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习近平总书记历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看得很重,历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要求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督察工作增强了定力,找准了方向,校准了靶标。

必须敢于动真碰硬。从严从实,动真碰硬,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要求,是督察的根本原则,容不得半点含糊。在抓问题上,要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

必须狠抓问题整改。发现和曝光问题是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目的,也是督察的“后半篇文章”,必须推动督察组与被督察对象共同扛起政治责任,形成管理闭环,同频共振、相向而行,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主要做法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做好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利剑作用,不断推动督察向纵深发展。

坚持督察政治属性,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在工作中对标对表、深刻体悟,制定方案、建立台账,专人专组、逐项核实,坚决查到底、盯到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始终坚持督察政治属性,突出“政治督察”“政治体检”,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督察,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把政治责任体现在狠抓落实上,把担当精神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助力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是在发展中产生的,也要靠发展来解决。我们始终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深刻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认真领会新政策新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思考、谋划和推进督察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统筹兼顾,把握策略和方法,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紧盯生态环保要求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回头看”情况等,使督察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坚持严的基调,压实生态环保责任。严的基调是督察工作的生命线,是督察保持公信力和权威性的根本所在。将严的基调贯穿督察始终,敢于啃硬骨头,对问题紧盯不放、一盯到底,坚决查处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创新典型案例曝光机制,第二轮督察共曝光137个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特别是2021年以来,以“文字+图片+视频”形式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对督察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失职失责情况,梳理形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和案卷,第二轮督察共移交158个责任追究问题,推动被督察对象严肃、精准、有效实施问责。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始终坚持直面问题,奔着问题去,奔着责任去,聚焦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及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既关注面上的普遍性问题,也聚焦点上的突出短板;既着力把问题查准查实查透,也深挖问题背后的原因和责任;既严肃指出问题,也推动以解决问题为契机完善政策制度和长效机制。每一批督察报告中,坚持60%以上的篇幅讲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结合被督察对象实际及其在国家经济发展、生态安全中的战略地位,鲜明指出突出问题,向被督察对象有效传导压力。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确保督察结果经得起检验。各地区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差别很大,督察不能面面俱到、平均用力,不能搞“齐步走”“撒大网”。督察始终聚焦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一些重点领域,找准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症结所在,依法依规开展督察,有力促进祛除“顽疾”。注重精准督察,盯住普遍性、系统性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努力为被督察对象画准像、把准脉。注重科学督察,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尊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规律,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充分运用卫星遥感解析、无人机航拍、红外热成像等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督察效能。注重依法督察,树牢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方式,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配套制定110个制度规范和模板范式,使督察有章可循,确保督察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同时,明确禁止“一刀切”和滥问责,要求地方对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肃进行查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回应群众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督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身边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作为督察关注的“大事情”,充分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举报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回访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推进边督边改,公开调查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加大回访力度,按一定比例对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抽查,进一步压实督察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日常抽查盯办,保持常态化压力,坚决盯到底、督促改到位。要求当地政府在官方网站等媒体上对外公开办理结果,放到阳光下接受全社会监督。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必须在督察整改上下功夫,列出问题清单,抓住问题不放,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用整改结果检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成效。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各省级党委和政府是整改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督促各省份建立督察整改领导机制,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督察整改;要求各省份在制定整改方案时,明确督察整改实施主体为省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部门、地市级党委和政府,避免整改责任下移。

二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在方案报批环节,明确督察整改方案由省级党委和政府组织编制,经省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充分体现督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在整改实施环节,要求督察整改实施主体严格按照督察整改方案开展工作,明确立行立改整改任务要加快推进,长期整改任务要有序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任务要稳妥推进。在验收销号环节,进一步压实责任,要求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对已完成的督察整改任务进行验收销号,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保障。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督察整改台账,制定重点督察整改任务、全口径督察整改任务和共性问题三类清单,采取多种调度和盯办的方式进行督办。对一些重点督察整改任务,定期到现场盯办核查,有些是一两个月一次,有些是半年一次,有些问题可能是一年一次。对于督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转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在国家政策层面推动问题解决。强化警示震慑,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视情采取通报、督导、公开约谈或专项督察、移交问责等手段,推动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四是坚持两手发力。对发现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及时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对督察整改力度大、整改前后变化明显、突出问题解决到位、人民群众十分认可的正面典型,逐一开展现场核实,及时进行宣传,发挥激励先进、交流工作、引领带动作用。

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不断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环境效果和社会效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得到贯彻落实。通过几年来督察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144宗矿业权全部分类退出,42座水电站完成分类处置,植被破坏、草原退化等问题得到缓解,逐步恢复水草丰茂、骏马奔腾的风貌。陕西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已拆除并恢复植绿3700多亩,多个违建地块变身公园绿地,基本完成生态恢复治理。青海木里矿区对渣山进行刷坡整型和种草复绿,对采坑进行边坡治理和回填,完成矿坑治理主体工程。吉林取缔长白山违建高尔夫球场,拆除93栋187套违建别墅,通过还林复绿完成生态修复。天津七里海、广西凤山、重庆缙云山、新疆卡拉麦里山、腾格里沙漠等地整改任务已阶段办结。中国有色大冶公司丰山铜矿尾矿库废水直排长江问题整改正在扎实推进。

有力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通过督察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将督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高位推动、系统推进,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省份普遍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省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已经成为常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都在抓环保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实地调研督导,充分发挥主要领导抓落实的“第一推动力”,第一时间到问题现场指导督促整改,还牵头挂点整改任务最重的问题。采取考核评价、专项检查、预警约谈等方式,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找准制约督察整改工作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解决方案或提出解决建议,打通堵点、连接断点、解决难点,确保按期限、高质量完成督察整改任务。

切实解决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紧密结合被督察对象实际,紧紧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啃掉“硬骨头”、消除“老大难”,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截至2022年上半年,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方案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近96%。第二轮督察整改按照序时进度顺利推进,前三批整改方案明确的122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近60%,第四、五、六批督察整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巨大变化。广东下决心整治茅洲河、练江黑臭老大难问题,投入1000多亿元新建污水收集管网近120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4万吨/日,黑臭20多年的练江完成从“墨汁河”到“生态河”的华丽转变。湖南洞庭湖“夏氏矮围”占地约2.8万亩、存在长达17年,严重破坏南洞庭湖湿地和水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社会影响恶劣。督察指出问题后,湖南提速推进整改,下大力气对“夏氏矮围”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实现内外湖联通。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面积增长188平方公里,原先光板地、盐碱滩已然不见,保护区重现地辽天阔、飞鸟翱翔、苇荡曳曳、碧波粼粼的美景。督察还推动解决北京新凤河干涸黑臭、辽宁沈阳祝家污泥大量堆存恶臭扰民、宁夏贺兰山无序野蛮开采生态破坏严重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积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督察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重点关注被督察对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推动各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充分发挥倒逼和指导作用,“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依法处置,一批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一批绿色生态产业加快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服务区域重大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绿色发展成效显现。北京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城市建设协同发展,全市万元GDP能耗、碳强度、水耗显著下降,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北京蓝”成为生活常态,通州昔日化工聚集区变身“城市绿肺”。长江11省(市)累计腾退长江岸线457公里,2020年长江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上海杨浦滨江占据一线江景的传统“工业锈带”,改造成为以公园绿地为主的生活岸线、生态岸线、景观岸线,实现向“生活秀带”的华丽转身。浙江有序推进特色行业整治和转型升级,改造提升杭州富阳造纸、宁波慈溪橡胶、台州温岭造船、绍兴柯桥印染、金华兰溪纺织等5个产业特色片区。重庆对位于长江干流的广阳岛以生态保护为主重新定位,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和成长新坐标。江苏扬州采用 “圈层规划”,将过去水质恶化、河道淤浅、棚户林立、垃圾遍布的运河三湾,打造成风景秀丽的湿地公园。

全面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截至2022年上半年,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已办结或阶段办结28.6万件。每一批督察后期,群众纷纷来电来信,赠送锦旗牌匾,有的还谱曲写诗,表达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党中央、国务院的感激之情,表达对督察组、当地党委和政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真挚情感。贵州贵阳开展南明河控源截流、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等硬件建设的同时,发动市民开展“行走南明河”等活动,鼓励群众多渠道反映环保“痛点”,全力打赢一场南明河综合治理的人民战争,共建共治共享深入人心。湖北武汉汉阳钢厂炼钢荒芜地块原先环境脏乱差,长期无人管理,一到夏天就散发阵阵臭味,附近居民对此深感不满。通过督察推动,当地采取有力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打造了一座城市绿地与健身休闲复合利用的张之洞公园。

通过督察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解决问题、助推发展,增加投入、补齐短板,举一反三、建立机制,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十三五”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实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

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对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要求“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敢于直面问题,敢于顶住压力,敢于动真碰硬,不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翟婧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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