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干部德才观的独特内涵

中国共产党干部德才观的独特内涵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有赖组织路线的保障,而组织路线的核心内容就是要以严格的标准来选拔任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德才观,是中国共产党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具有独特的内涵,在推进党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予以积极应对。

中国共产党干部德才观的内涵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德才观契合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视德才和向往平等的思想。从文化传统上看,我们党的干部德才观由来有自,根植于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崇德、尚贤、举能”的重视德才的治理经验之中,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文明中向往平等的优秀传统文化。一方面,中国的先人们一直重视官员的德才素质,推崇德治和强调治理者的品德与才能,以实现良政和善治,虽然在不同时期也曾出现过重才轻德的唯才论或重德轻才的唯德论的思想和实践,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贤任能的人才选用模式,基本上为历朝历代所遵循和推崇。另一方面,中国文化中一直存在着向往平等的政治理想。例如,在《礼记·礼运》篇中所设计的大同社会里就没有阶级区分,并通过选贤与能的方式来推选管理者。中国共产党扎根于中华民族坚实文化土壤,既充分吸收了近现代世界的先进思想文明,也充分吸收了传统文化精粹,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弘扬者,其“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德才观,受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且比后者更具鲜明的时代性、开放性和先进性。

其次,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德才观体现了共产党员的素养思想和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理念。一方面,我们党的干部德才观受到了共产党员素养思想的深刻影响。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其成员的素质和修养水平直接关系到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历史命运,因此一向实行严格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中国共产党在干部的选拔标准上充分吸收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关于党员素质的重要思想,如始终代表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高尚追求,处理各项具体事务的能力,等等,实际上就是对党员“内在的德”和“外在的才”的德才兼备要求。另一方面,德才兼备的干部路线和标准符合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价值取向。社会主义以及共产主义对公平正义价值的不懈追求使其充满了恒久的魅力,吸引了世界亿万人民的信仰。我们党的干部德才观,主要以德行和才能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标准,实际上也是在价值观层面上选择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公平正义价值导向,确立了干部配置的公平正义基本原则,即无论在“选什么样的人”的干部标准上,还是在“怎样选人”的选拔程序或制度上,都要符合公平正义的正向价值和行为规范。

最后,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德才观突出了“德”在德才辩证统一体中的首要地位。一方面,在中共干部德才观中,德与才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和不能偏废的有机统一体。德是才的思想基础和发展方向保证,有助于才的提高;同时,德又不能离开才而单独存在,德的培育需要才的帮助,人类历史发展经验也表明知识文化有助于人类道德水平的提升。可见,德与才之间并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二者是一个相互依存的统一体。另一方面,德与才相互依存的统一体关系并不意味着二者地位完全等同,相对而言德在其中居首要地位或优先地位。当然,强调德居首位并不意味着不重视才,建设现代化的繁重任务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都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是有知识、懂业务和会管理的内行,是具有开阔视野、较强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实干家。

干部德才观在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德才观有着丰富的内涵,在实践中也指导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培养了大量的治国治党治军优秀人才,促进了党的建设。但是,毋庸讳言,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实践中存在着德才观未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情况。

其一,在德才标准的掌握上存在着随意性的问题。什么是德,什么是才,以及如何把握以德为先,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实践中存在标准的模糊性问题,原因是能够衡量干部德才水平的可操作性的量化和细化标准还比较缺失。在这种情况下,现有的关于德才兼备标准的原则性规定,在运用到实践中时就有很大的弹性解释空间。例如,在制度监督和群众监督不足的情况下,如何评判干部的德才水平,是突出政治性标准还是业务标准,是否具备德才兼备的条件等,就容易受到组织部门特别是党委一把手的个人因素的影响。因此,干部德才观在实践中就难免会发生异化,例如,“以德为先”本身的涵义是评价干部首先要看他的政治品德和道德素养如何,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异化为领导认为有德比有德本身更重要;何谓有才也可能被简单化地等同于学识、学历、资历、职称、职务、身份等;对干部的工作考核本身应该进行德才的全面考核,但实际上可能变成主要看业绩,导致“数字出官”或“官出数字”的现象。

其二,落实德才观的制度建设滞后。这一方面表现在选拔人才制度上。例如,为了推进制度化建设,对人才有资历、身份、年龄和学历等各项原则性的规定,目的是防止前文所述的标准的随意化问题,但在实践中一些部门将这些规定绝对化,在用人上出现了求全责备的现象,结果是难以选出真正德才兼备的人才。又如,在推进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强调对干部选拔对象的考察要通过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群众测评等程序,目的是堵塞制度漏洞和增加群众参与,但由于一些部门只是机械地走这些程序,没有针对不同级别和不同岗位的干部采取有一定区别的方式,结果出现了“一刀切”“一锅煮”等问题,埋没了许多真正的人才。

另一方面还表现在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包括监督主体缺乏监督责任感和主动性,监督信息网络和交流渠道不够完善,对重点干部的监督和预防不够重视,缺乏监督制度的长效约束机制,群众监督的渠道不畅等。监督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干部选拔过程中会出现个别腐败现象,使得一些德才兼备干部难有崭露头角的机会。此外,干部退出制度特别是自然退出机制尚不完善,如干部的任期制规定没有完全得到贯彻执行、干部的淘汰机制还不适应时代要求和群众的期望、干部的年轻化步伐还受到不少的限制,等等,这也会影响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的落实。

在德才兼备标准不够明晰的情况下,在主观上容易采取选作风好的所谓“好人”等方式来建设干部队伍,实践证明这将难以为继。制度建设的不完备容易给干部选拔工作带来严重的风气败坏问题,如某些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有才有德者向隅而泣,无才无德者弹冠相庆。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干部队伍建设和共产党先进性建设,挫伤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会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只有在干部选用等方面保持公正性,只有不断创造出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和认可的新政绩,才能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

如何有效贯彻落实德才兼备用人标准

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能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取决于用人标准科学化建设、制度化建设和干部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

首先,要加强选人用人标准的科学化建设。一方面,要科学制定德才兼备的标准体系,量化和细化用人的具体标准,特别是要结合时代要求、干部门类与干部层级等实际情况,明确用人标准中德与才的具体内涵,使其在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一般而言,德才兼备中的德主要是指人品之德、职业之德、权力之德和党性之德等,细化德的标准有助于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德才兼备中的才主要是指理论修养、学历水平、阅历经验和气魄能力等,细化才的标准有助于正确处理学历、资历、能力的关系,避免干部的唯文凭化和假文凭化等现象。德才兼备并不意味着求全责备,而是在承认人无完人的前提下选用有一定德才素养并且不断追求自我完善的人才。另一方面,以德为先的标准要求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既要看重能力或工作实绩,更要看重品行或思想道德水平,坚持德不合格一票否决,在才能相当的条件下要优先选择德胜一筹者,决不允许出现德不够拿才凑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关键岗位干部的配置,更要选用那些政治坚定、敢于负责、奉公为民、清正廉洁、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的优秀干部。当然在德的标准合格的前提下,也要重视干部是否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其次,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建设。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强化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有助于打破干部体制上存在的各种壁垒,扫除任用干部上的各种身份障碍,使德才兼备标准落到实处。为此,一方面,干部选拔任用要在制度设计上继续扩大选人用人过程中的民主。干部的选拔任用理应通过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等方式,以便让更多工作在一线且比上级领导更了解谁真正能办实事的群众参与进来。群众的更多参与,能够把为人民所了解拥护和能为群众办实事的德才兼备人才选拔上来,能够加强用人环节中的监督力度,能够有效抵制用人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能够减少一把手权力过大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监督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岗位问责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切实防止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的问题;加强对干部德的全程监督,对那些理想信念动摇、漠视群众疾苦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生活不检点、群众有意见的要及时提醒指正,对腐化堕落的必须按规按法及时严肃处理;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对干部监督的强大合力机制。

最后,要提高干部自身的道德修养水平。一是干部首先要自觉提高关系到个人事业和为人民服务本领的道德修养水平。党员干部要加强在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家庭美德等方面的道德修身,自觉地追求高尚情操,尽量地远离低级趣味,以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防止因德不配位而出现古人担忧的“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的悲剧。二是要重视对干部德的考核和培育。针对现行德的考核和评价存在着简单化、公式化和空泛化等问题,要提高德考核上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既要看政治思想觉悟又要看品行作风,既要从工作实绩看德又要防止用实绩代替对德的评价,特别是要把群众对干部的公认,以及干部在关键时刻、重大事件和涉及个人利益问题时的表现,作为对德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教育培训对提高干部的德才素质具有重要作用,要加强对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加强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教育,加强道德情操教育,加强艰苦奋斗、拒腐防变教育。针对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加以完善,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作者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

【参考文献】

①麻宝斌、仇赟:《中国共产党“选贤任能”道路选择与实践研究》,《治理研究》,2018年第4期。

②张荣军、杨娜:《中国共产党干部德才观研究》,《重庆社会科学》,2022年第5期。

责任编辑:翟婧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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