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村落让乡土文化有“根”可寻

保护古村落让乡土文化有“根”可寻

古村落是农耕聚落的典型形态,是铺陈在中华大地上的农耕文明图典,传承着独具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的乡土文化,是凝聚中华民族璀璨历史文化的“博物馆”。如何保护好这些鲜活的文化瑰宝,让乡土文化有“根”可寻,是需要认真答好的时代命题。

古村落是我国数千年农耕文化的结晶,保留着较长时段的历史沿革,是地方历史和民俗文化的标志,是历史文化遗存的特有形式之一,它直接体现出中华姓氏的血缘文化、聚族文化、伦理观念、建筑艺术、地域特色等,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古村落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文化载体与文化资源,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对其实施科学规范的保护和利用,使其成为乡村振兴的宝贵历史文化资源,是传承乡村人文精神、促进乡村人文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在乡村振兴中重视古村落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保护。在农村,古村落与当地的历史地理、农业生产、民俗民风、社会结构紧密相连,客观反映当地的文化脉络、文化记忆、文化诞生原理,记录着当地人民的生活图景,折射出当地居民生活的历史轨迹、审美趣味、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从民居修建的材质材料、空间结构、建筑维度等各方面能反映出当地老百姓的身份认同、精神气质,以及渗透着从过去到现在的各种发展可能性。近年来,传统村落的保护虽然发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实际上在进行保护时也存在许多的难点痛点。如何在修复的过程中保持原有的风貌同样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一是善于整理古村落蕴含着的丰富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从地域性和血缘性入手,结合村史、地方史、人物史、建筑史等各方面整理出古村落的编年史,提炼出当地民众的生活风貌和古村落的文化灵魂。二是挖掘古村落的历史地理布局与居民建筑的特色,还可深挖古村落的民间故事、工艺传承、民俗文化,以及名人历史、教育制度、文化传统等历史遗产。三是加大保护力度,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审美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重点保护,禁止在古村落重点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古村落保护无关的建筑物。同时,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指导、督促居民按照古村落保护要求,保护文物古迹,合理使用古建筑。

切实增强树立古村落文化保护意识和保护行动。我国现有2800多个县(区),21000多个镇,数十万个乡村。其中,有古村落4000个左右。然而,古村落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绝非是短期内就可以用现实利益去证实的,如果乡村日益趋同化,而缺乏富有历史文化底蕴的文化标志与精神寄托的符号性文化资源、乡村振兴的文化动力和文化内涵又在哪里呢?因此,亟需建立古村落保护的详细登录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全面调查、搜集、记录和保存古村落相关的文化现象,进行抢救性保护。一方面,构建完善村民自治保护机制,可拓宽古村落保护的资金来源,不断加强古村落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古村落保护规划体系。另一方面,古村落各式各样的文化信息要尽量妥善保留、保管好,建立各类相关文化信息资源库、档案库、文献库、数据库。具体而言,古村落保护应当遵循整体保护、抢救第一、活态传承、科学指导、政府引导、合理利用、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县区乡协同管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古村落保护方法。对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古村落,可暂时原状保留,以保持原生美感和历史形态。同时,由于古村落作为一种记载和传承当地历史文化的特殊载体,凝聚着当地民族、民众、居民强烈的归属感和团结精神,应采取谨慎、科学、规范以及深入进行实地街头观察与访谈等多种方式配合采取保护措施与保护政策才是可行的。

尊重自身文化生态体系为乡村振兴助力。由于古村落有着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蕴藏着浓郁的民俗风情和丰厚的乡土文化,往往在物质和非物质文化形态的生活和生产中浓缩着一个村落的生命之源。特别是乡土建筑的存在方式,如街坊、桥梁、书院、读书楼、文庙、祠堂、戏台、风雨长廊,以及一些起教化作用的进士碑、牌坊和亭阁等,均是古村落多种文化、艺术相互融合的结果。找出古村落的文化基因历史符号,不仅让古村落“活着”,更对拯救和保护古村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揭示着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中的人与自然、人与历史、人与社会的生存环境,包括由此而形成的本土文化内容与生命价值观,深刻“嵌入”于当地居民的生命体验性之中。也就是说,所谓的“水土不服”其实就是“文化冲突”,其深刻背景与内容涉及文化生态安全等问题。因此,在保护过程中,不能采取“一刀切”的保护方式,否则就会破坏其独特性与多样性的历史价值,要促进差异化协调发展,尊重自身的文化生态体系,进行合理的文化定位和特色分析,最终形成“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保护效果,建设美丽乡村。

保护古村落是建立乡村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之一。保护古村落就是保护乡村文明源头和保护各种历史信息的真实遗存,其意义不仅在于对乡村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传承,更在于有助于促进乡村振兴“文化+”的融合发展。由于外来异域文化和城市文化的侵蚀,使得乡村文化处于劣势地位,这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最大障碍。因此,建设和树立乡村文化自信是乡村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有些人认为乡村振兴就是使农民的收入增多,使农村的经济富有起来。事实上,乡村振兴中文化振兴很关键,须深度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充分发挥乡村文化品牌,生动地展现村落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文化地域性特征,增强文化含量,打造特色古村落文旅融合精品,创新古村落开发方式,为乡村发展赋能。因此,一方面,保护古村落应形成全民共识,进行整体性、动态性、特色性、真实性保护措施,反对搞假文化、假古董的古村落,应遵循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古村落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让乡村文化遗产回归百姓生活,让村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对家乡历史文化的自豪感更加醇厚,使乡村传统文化能适应时代要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另一方面,古村落文化是一种根性文化,留住乡村文化的“根”,才能充分展现出乡村的文物价值、人文价值、历史价值、美学价值,激活新农村的文化品位和文化品格。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