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马怀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党的百余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民主而进行的不懈努力,并在新时代形成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新重大理论成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于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民主制度和民主实践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中国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的智慧结晶。我国宪法确认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管理,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
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只有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完善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立法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执法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环节,司法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领域,守法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力量。
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汇聚亿万人民磅礴力量,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全面推进,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并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提升了新时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必将汇聚亿万人民磅礴力量,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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