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全方位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难点和突出短板在农村、农业和农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反复强调,“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怎样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这一重要课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是破解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迫切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政治判断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重要根据。经过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和巨大成功。但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十分突出。这种不平衡,主要是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这种不充分,主要是乡村等落后地区发展不充分。农村在经济发展、就业收入、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等很多方面都落后于城市。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显示,2021年,我国农村居民中,20%低收入组家庭(约1亿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55.9元,平均每月只有404元;20%中间偏下收入组家庭(约1亿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85.8元,平均每月只有965元;20%中间收入组家庭(约1亿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546.4元,平均每月也只有1378元。显然,这个收入水平是比较低的。因此,只有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才能破解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要综合发力,广辟途径,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增加农民收入,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产业是发展的根基,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路径。第一,要按照现代产业的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农村产业布局,提升农村产业质量效益,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壮大农村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第二,按照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的要求,做大做强优质粮食产业、畜牧业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使农民获得更多的产后增值利润。第三,立足于当地资源禀赋和独特的历史文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业制宜,通过深度挖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带动地方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第四,遵循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农村自然资源、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和民俗文化等优势,积极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开拓新动能和新路径。第五,着力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合作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推动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经营,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使农村生产经营更加专业高效,致力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持续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就业创业是收入之源,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根本保障。其一,要着力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创业就业,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能就业、可创业、有钱赚、住得下,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其二,畅通农民工外出就业渠道,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为外出就业的农民工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和服务,努力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其三,加大农民职业培训力度,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增强农民转岗就业的素质和能力,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其四,加强政府对农民就业创业的引导和扶持,从政策、技术、培训、资金等多方面支持农民敢于并善于就业创业,特别是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既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又带动周边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深化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增长。财产权益是农民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基本途径。其一,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同时,拓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集体性分红收入。其二,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有序规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农村土地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提高经营效率效益,增加土地承包户转让土地经营权的租金收入。其三,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增加宅基地及农房的资产性收益。

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农民转移性收入合理增长。农业补贴是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中的政策安排,是农民转移性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政策,不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措施针对性、实效性,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照顾到大多数普通农户,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健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农村退役军人安置、残疾人、孤儿帮扶等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健全农村老人关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水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仍然是最艰难最沉重的任务。应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民走共同富裕之路。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0年,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脱贫地区的发展基础仍然薄弱,脱贫人口的增收态势仍然脆弱,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做好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一是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在过渡期内总体稳定,坚决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政策、帮扶和监管,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发展类政策;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精准施策;巩固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做好兜底保障,合理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对困难群众量力尽力予以兜底救助。二是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政策衔接,确保主要帮扶政策优化升级、科学延续;扎实做好帮扶衔接,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机制,整合汇聚帮扶力量,优化帮扶方式,拓展帮扶领域,不断提高帮扶实效;扎实做好考核衔接,统筹开展评估、考核、评价、调整,强化考核成果运用,督促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民实现共同富裕。

以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抓住重点、补齐短板。”其中,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大力推进产业振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奠定强大经济基础;大力推进人才振兴,吸引和鼓励更多企业家、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到乡村创业就业,为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供智力支持;大力推进文化振兴,广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移风易俗,提振农民精神风貌,促进农民精神生活富裕;大力推进生态振兴,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乡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美丽乡村,为农民富裕生活提供宜居的生态环境;大力推进组织振兴,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着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现代化的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提供和谐安定的良好环境。可以说,乡村振兴在目标任务、政策导向、价值追求等方面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具有内在一致性,是推动工农城乡融合发展、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缩小城乡差距、补齐农村短板的正确路径,是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富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支撑。为此,一是要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攻坚计划,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动已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农村光伏、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升级。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新型基础设施一体化,搭建信息资源交互共享平台,建设农村智慧农田、智慧水利、智慧物流等智能化基础设施,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信息普及服务,让新一代现代信息技术为“三农”工作增添新动力。促进农民富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在健全公共设施、增加资源供给、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本养老等方面的现实问题,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农民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注:本文系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延安时期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探索和经验启示研究”(项目编号:23&ZD008)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

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年。

③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2023年。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