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坚持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把德才标准关,首先是把好政治关,把政治标准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政治标准最本质的要求,是忠诚,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制约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要对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做好部署,提好要求,重点解决能下问题。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对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中出现失误错误的干部,只要他们出于公心,不是故意违纪违法,就要允许试错、宽容失误。
(八)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人才是第一资源,要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从历史发展规律看,一个国家、社会要想保持经济健康发展,人才是重要推动力。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人才辈出的时期也是国家、社会健康发展的时期。比如,贞观之治时期,出现名相房玄龄、杜如晦;开元盛世时期,任用贤能姚崇、宋璟等。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人才的重要作用,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
(九)坚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推动作风建设。王岐山同志指出,“八项规定具体、不抽象,(反腐败)只有从实际出发、从具体入手,才能抓得住、抓得牢。”八项规定涉及迎来送往、请客吃饭、出访、调研等具体事项,党员干部要轻装简从,不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能脱离群众。王岐山同志指出,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中央政治局立规矩开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党言出纪随、久久为功,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把反腐败追逃追赃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筑牢防逃堤坝,切断腐败分子后路。追逃防逃两手抓,设置防逃程序,定期开展“裸官”清理,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开展打击利用地下钱庄和离岸公司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有力遏制了人员外逃和赃款外流,构建起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决不姑息。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共八条,进一步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
(十一)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我们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要形成合力,发挥监督实效。
(十二)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需要我们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同时,巡视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
(十三)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指出,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以上十三条,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其他理论一样,第一条强调党的全面领导,最后一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领导为始,最后落脚在党的建设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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