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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志辉: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

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与农村改革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生产过程中,人们不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生产力),也必然相互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

生产力具有决定性作用。生产力标志着人类改造自然、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它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特别是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科学技术是渗透性要素,管理、组织等也是重要因素。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和最终决定力量。马克思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

生产关系的反作用与相对独立性。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其核心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所有制)。它决定了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如统治与服从、分工与协作),以及产品的分配形式。生产关系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性。它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时,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当生产关系落后或超越生产力水平时,则会阻碍生产力发展。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强调:“每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或交换形式,在一开始的时候都不仅受到旧的形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设施的阻碍,而且也受到旧的分配方式的阻碍。新的生产方式和交换形式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才能取得和自己相适应的分配。”

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生产关系则相对稳定。这就必然导致两者之间的矛盾。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旧的生产关系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变革生产关系的时代就到来了。这种变革可能是渐进式的调整(改革),也可能是剧烈的社会革命。变革的目的在于建立新的、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变革将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

(一)生产关系要素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具体化

将上述基本原理聚焦于农业农村领域,首先需要明确核心的生产关系要素包括以下内容:

土地所有制形式。土地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土地归谁所有(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是农村生产关系的核心和基础。它从根本上决定了农业生产方式、经营形式和分配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分析了土地所有权对地租、资本积累和社会结构的关键影响。

农业经营体制与组织形式。 指农业生产活动如何组织、管理和运行。包括是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还是集体统一经营,或是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这涉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生产过程中的分工协作关系。

产品分配与交换关系。农产品如何在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分配;农民如何参与市场交换(统购统销、自由市场、订单农业等);城乡之间的产品交换和要素流动关系。这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物质利益和生产积极性。

城乡关系与要素配置。城乡之间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机制和配置方式。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还是城乡融合的一体化发展?这深刻影响着农村发展的资源和机会。

这些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农村生产关系的总和。它们与农业生产力(农业科技水平、机械化程度、劳动者素质、基础设施状况等)相互作用、矛盾运动,推动着农业农村的发展与变迁。历史上的重大变革,无论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取代奴隶制庄园,还是社会主义集体化改造小农经济,其根源都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发展。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农业农村生产关系的新要求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农业农村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不仅是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生产力维度),更是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维度)的有机统一;不仅要满足物质需求,还要满足精神文化、生态宜居、社会和谐等多方面需求;不仅要实现当代人的发展,还要保证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因为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在探索起点、基础动力和发展战略上展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它也为中国式现代化通向人类文明新形态增添了中国特色,增添了新的路径。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丰富了现代化所具有的规范性含义,是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现代化,是统筹效率与安全的现代化,是全体农民共同富裕、乡村社会全面发展的现代化。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塑造了小农家庭和集体村社的现代形式,推动构建了城乡融合与生态和 谐的新型文明社会,使传统农耕与乡土文明经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现代,是通向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探索途径。

由于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其特有的基础动力,就是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因此,就对发挥农业农村生产关系中这一基础性要素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农业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主要方式就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一核心要求会帮助以下目标的实现。

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生产关系要有利于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促进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产业融合,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

保障共同富裕目标。生产关系调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广大农民,特别是小农户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收入差距。这直接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支撑乡村全面振兴。生产关系变革要有利于优化乡村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促进乡风文明,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善治、和谐、美丽的现代乡村社会。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壁垒,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城市和乡村成为有机整体、命运共同体。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农村生产关系的任何调整与变革,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其社会主义方向和为农惠农的根本宗旨。

这一系列要求,为新时代深化农村生产关系变革指明了方向,即构建能够激发新动能、保障公平性、促进可持续、实现融合发展的新型农业农村生产关系。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王瑱监审:刘妍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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