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正式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3年,并提高符合条件的理财公司募集资金规模上限。这一系列举措既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更是畅通居民储蓄向长期养老投资转化的关键抓手,从政策层面为养老理财市场“松绑赋能”,也为构筑稳健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注入了强劲动力。
我国养老理财的发展脉络,始终遵循“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创新驱动”的路径,在政策引导下逐步形成规模效应与市场活力,而此次全国扩容正是这一进程的关键跨越。自2021年首批试点启动以来,目前全国存续养老理财产品达51只,规模约1065亿元,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37只,印证了市场认可度与居民养老投资意识的提升。尤为关键的是,通知明确新发行的产品可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破解了此前流程长、操作繁琐的衔接堵点,既提升了效率,也为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张奠定了基础。
在市场规模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养老理财产品的形态创新与服务升级成为我国养老金融行业深化发展的核心方向,其中,“长期化”导向与“普惠性”特征尤其突出。产品创新始终与资金投向协同,养老理财资金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形式深度参与智慧养老、适老化改造及康养产业,既赋能银发经济与实体经济,又依托金融科技强化穿透式风控与投研能力,在保障养老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释放中长期资金活力,助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构建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尽管我国养老理财已实现从试点到全国的跨越,在规模、产品、服务上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要求与居民多元化需求,当前市场仍存在若干亟待补齐的短板。从产品供给看,个人养老金账户适配的养老理财产品数量明显少于公募基金,且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难以完全满足投资者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投资者对养老理财的认知和长期投资理念的培育仍有待加强,部分投资者可能存在短期投机心理,或对产品风险收益特征认识不清,容易引发投资行为的非理性。
从国际成熟养老金融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其“政策激励+市场多元”的核心逻辑为我国提供了有益参考,如德国的“里斯特计划”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激励大幅提升民众参与意愿,美国依托401(k)计划和个人退休账户(IRA)提供多元投资选择,日本“iDeCo”制度则通过政府缴费补贴鼓励国民提前储备养老资金。这些国际实践既凸显了政策引导对市场活力的激活能力,也印证了多元供给对民众养老需求的适配意义,为我国在借鉴先进经验基础上,构建契合发展规律、贴合现实国情的特色养老金融市场提供了清晰路径。
推动我国养老理财业务突破现存短板、实现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政策、市场机构、投资者三方协同,从产品创新、政策激励、理念培育、风险防控等多维度形成合力。
产品创新层面,理财公司需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创新适配养老需求的新产品,丰富产品期限和风险谱系,例如发行10年期以上、最短持有期5年的专属产品,并推动其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池,开发更多与健康管理、长期照护等养老场景深度融合的综合解决方案型产品等。
政策激励层面,需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以降低居民参与门槛。强化费率优惠和长效激励机制,对养老理财产品实施管理费、托管费阶段性减免或差异化定价,并探索建立基于持有期限的梯度化费率优惠机制或税收递延奖励政策,降低居民养老理财成本,引导长期投资。
投资者理念培育层面,需从“知识普及”向“习惯养成”深化。通过多种渠道普及养老理财知识,帮助公众树立科学的养老规划意识和长期投资理念,提升对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认知水平,避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或过度规避波动。金融机构应强化适当性管理,精准匹配投资者的养老目标与产品特性。
此外,在风险防控与监管层面,需持续完善规则体系以平衡创新与安全。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将产品业绩展示与基础资产表现挂钩,客观反映风险收益特征,引导投资者建立合理预期。持续提升对理财公司投研能力的要求,优化资产配置,确保“长钱长投”“长钱稳投”。
(作者系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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