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 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
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耕地红线,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其核心抓手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并强调以省域内平衡为主;二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系统推进。该规划设定的“到2022年建成10亿亩”目标已如期实现。数据显示,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可提升10%~20%,通过节水、节药、节肥、节电,可实现亩均节本增效约500元,综合效益显著。此类建设以国家投入为主,产生的节本增效收益则直接惠及农民,形成了有效的正向激励。
截至2024年底,我国耕地面积达19.4亿亩。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这意味着建设目标已从“增量”转向对全部永久基本农田的“提质”,相关部门也据此对建设规划进行了相应优化与调整。
从耕地质量现状看,提升潜力巨大。根据调查评价,全国耕地中,质量最优的一至三等耕地面积约为6.32亿亩,占总面积的31.24%;四至六等耕地面积约为9.47亿亩,占比46.81%;而七至十等耕地生产能力则相对有限。因此,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中低产田稳步改造提升,对全国粮食产能的巩固和增长具有决定性意义。
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接续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去几年的实践表明,相关工作已建立有效基础:第一,防止返贫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较为精准有效,能够落实到户、到人。第二,产业帮扶成效显著,832个脱贫县均已培育出2~3个特色主导产业,并带动近三分之二的脱贫人口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未来的重点在于如何将这些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其市场竞争力。第三,脱贫人口的就业规模保持稳定并持续扩大。
展望下一步,常态化帮扶工作将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精准施策的基础上,将其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中统筹实施,核心目标是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统筹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其核心在于因地制宜地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这实质上是城乡融合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城乡融合发展”以来,如何实现融合一直是关键课题。2019年《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推进路径;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将重点聚焦于“县域内城乡融合”,这为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单元。当前的重点并非追求县城与偏远村庄面貌的完全一致,而是精准识别并加快弥补那些与现代化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的短板。
近年来,乡村建设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6%,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超90%,生活污水治理率超45%。公共服务方面,超过95%的村卫生室已纳入医保,累计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超14万个、敬老院超1.6万家。数字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乡风文明持续改善,由农民自发组织的“村BA”、“村超”、“村晚”等活动生动展现了乡村文化活力。此外,丰收节、农产品文化节、二十四节气相关活动日益丰富。“十四五”以来,农民生活状况改善显著,乡村生活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创造优质生活空间,首要任务是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值得注意的是,一批新兴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正在崛起,如四川、浙江的鱼子酱,安徽、山东的鹅肝,贵州的抹茶等,这与莱阳梨、烟台苹果等传统品牌共同构成了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新图景。同时,需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更多向农户倾斜;大力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做好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提高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效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此提供了新规范,例如明确“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以由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并鼓励“交叉任职”,旨在加强党建引领,提升治理效能。
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不断增添乡村发展动力活力。”目前,相关试点已在部分省份和数百个县展开。从总体情况研判,稳妥推进二轮延包工作具备坚实基础,将为乡村发展注入稳定而持久的活力。
报告人 | 孔祥智
责编 | 王瑱
校对 | 赵苇
审核 | 张一博、孙楠、叶其英
监审 |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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