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市: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提升基层党建水平(9)

江西丰城市: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提升基层党建水平(9)

  六、确保实效性,强化学习机制。

  

  一是建立“领学”机制。第一,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以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第二,明确要求。要求“一把手”要承担三种角色,即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和自觉实践者。同时,围绕各级重大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精神,随时深入所联系的单位和地区开展讲学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都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每年在所属党组织机关单位或所包村组支部至少备一节课、登一次讲台,形成“千名干部讲党课”的局面,带动全市学习。第三,强化考核。推行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制度,乡镇党委书记就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向市委述职,并接受评议;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通过述评制度,强化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意识,督促党组织书记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抓实。

  

  二是建立“考学”机制。第一,定期理论测试。全市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干部职工理论考试,以检验学习成果,并将考试成绩装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依据之一。各单位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闭卷考试,坚持以考促学,推进学习长效化。第二,任职理论测试。新任职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任职理论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公开选拨考试。采取“三推三考两公开”办法选拔村级优秀年轻干部人选(自我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统一考试、面试考核、民主考评,公开选拔程序、公开选拔);采取“双推双考”的办法选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年轻干部人选。打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限制,建立由群众推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封闭考试、组织考核等一系列环节组成的良性选拔渠道;采取“一推三考”方式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和领导干部(自我推荐,统一考试、面试考核、民主考评)。第四,建立考评体系。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重点加强学习过程的管理,建立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档案,记录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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